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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委出台《意见》服务保障“智造之都、宜居之城”建设

时间:2020-03-02  来源:许昌日报  作者:许昌日报

  为切实履行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助力助推“智造之都、宜居之城”建设,日前,市纪委监委出台《中共许昌市纪委、许昌市监察委员会关于开展“智造之都、宜居之城”建设护航行动的意见》(简称《意见》),决定在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智造之都、宜居之城”建设护航行动。

  《意见》明确,要以政治监督为统领,把开展“智造之都、宜居之城”建设护航行动,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做到“两个维护”、践行初心使命的重要载体,坚守政治监督职责定位,督促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更加自觉地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以严明的纪律保障市委加快建设“智造之都、宜居之城”的各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

  《意见》指出,要持续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专项监督、涉及群众利益问题专项监督、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监督、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监督、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专项监督等五项专项监督,推动市委“智造之都、宜居之城”建设各项重点任务落地落实。

  《意见》强调,要强化三项保障措施,持续巩固发展许昌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一是从严惩处“智造之都、宜居之城”建设领域违纪违法问题。对查处的在“智造之都、宜居之城”建设中顶风违纪、贪污贿赂、权力寻租、吃拿卡要、设障阻扰、与民争利等违纪违法案件,坚持逢案必改,推动惩治同步、同向、同进。二是积极落实严管厚爱制度机制。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科学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厉打击诬告陷害行为,澄清保护党员干部,持续巩固发展激浊扬清、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三是持续提升纪检监察服务保障质量。持续完善纪检监察机关权力运行和监督制约机制,持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牢固树立正确的执纪执法理念,不断提高纪检监察服务保障“智造之都、宜居之城”建设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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