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莲城要闻

许昌出台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3年实施方案 实现开放型经济主要指标保持全省前列

时间:2020-05-06  来源:  作者:

  4月30日,我市出台《许昌市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推进“智造之都、宜居之城”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2年)》。

  按照该方案,到2022年,我市要实现实际利用省外资金年均增长3%,实际利用外资年均增长3%,对外贸易年均增长3%,跨境电商交易额年均增长10%,开放型经济主要指标保持全省前列,对外开放质量、效益、综合竞争优势进一步提高。

  提升招商引资质量

  我市创新招商方式,开展灵活多样的“线上+线下”招商活动,通过门户网站、自媒体平台、境内外商(协)会、驻外机构等途径,开展不见面招商;积极采取“靶向”招商、委托招商、以商引商等方式,确保招商成效;鼓励以“飞地”模式开展招商引资,按照“共建、共管、共享”原则,发展“飞地”经济,在产业规划、基础设施建设、税收分配等方面建立合作机制,实现协同发展。

  各县(市、区)认真落实“二分之一”工作法,围绕特色优势产业转型升级,培育做大重点新兴产业,进行延链、补链招商。

  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

  在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方面,我市拓宽出口渠道,对接工业电商平台,进一步扩大机电产品、农产品、纺织品、陶瓷产品的出口份额;鼓励装备制造、食品加工、能源电力、人造金刚石、电动汽车、生物医药等特色优势产业扩大出口,增加出口后劲;力争使我市发制品以外其他商品的出口份额超过30%。

  提升外贸服务水平,落实重点“三外”企业白名单制度,加快出口退税进度,实现税务部门平均审核时间不超过6个工作日;积极为企业申请降费、免税、补贴,发挥外贸发展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和外贸行业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扶持龙头企业开展品牌培育、产品研发和市场开拓,推动全市外贸转型升级。

  到2022年,各县(市、区)力争分别引进、培育1—2家资源整合能力强、服务企业超过30家、年进出口额达到1000万元的外贸综合服务龙头企业。

  深化对德(欧)合作

  我市推进对德合作3年行动计划,提升对德合作层次,丰富对德合作内涵,增强对德合作核心竞争力,推动全市对德合作高质量发展。力争到2022年年底,全市引进和培育中德(欧)合作项目总数达到100个,其中产业项目占50%以上。

  支持国家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瑞国际合作产业园,围绕生物医药、电梯、智能装备、新能源等产业,科学制订发展规划,完善基础设施及公建配套设施建设。发挥国家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驻瑞典招商办事处的作用,挖掘瑞典及其他欧洲国家资源,推动具有国际元素的产业项目聚集,加快建设开放程度高、产业结构层次高、研发创新功能强、综合服务效率高的国际合作产业园。

  推动跨境电商加快发展

  许昌跨境电商的发展势头一直很好。下一步,我市将推动条件较好的县(市、区)创建跨境电商产业园和人才培训暨企业孵化平台,支持企业建设出口商品海外仓和海外运营中心,或在许昌跨境电商查验中心开展跨境电商9610模式出口业务。

  同时,我市积极推动跨境电商和市场采购贸易融合发展,完善跨境电商综合服务体系,保持和扩大跨境电商领先优势。到2022年,累计培育10个以上跨境电子商务产业集群,重点扶持100家跨境电子商务企业,跨境电子商务年交易额超过180亿元。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