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十次全会精神,把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上来,凝聚全市上下建设“智造之都、宜居之城”的智慧和力量,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重大意义,明确建设“智造之都、宜居之城”的总体要求
(一)深刻领会精神实质。习近平总书记9月16日至18日视察河南时发表的重要讲话,与总书记前3次视察河南、3次参加全国两会河南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以及对河南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一以贯之,与总书记在推动中部地区崛起、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相互贯通,深刻阐明了事关河南长远发展的根本性、方向性、全局性问题,是新时代推动河南发展的总纲领总遵循,对许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指导意义。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是我们党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点上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深刻回答了“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这个重大政治问题,对于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对于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省委十届十次全会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进行专题研究,对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绚丽篇章作出全面部署,为我们进一步做好工作指明了方向。
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十次全会精神的重大意义,将其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精心组织学习宣传,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坚持用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十次全会精神统一思想、统一行动,推动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在许昌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二)明确许昌职责使命。建设“智造之都、宜居之城”,符合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南发展的系列指示批示精神,符合省委对许昌“探索路径、打造样板、走在前列”的殷切期望,符合我市的产业优势、城乡建设优势和高质量发展方向,符合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十次全会精神的具体实践。建设“智造之都”,就是要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和开放带动战略,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构建产业生态体系,推动许昌从工业大市向智能制造强市转变。建设“宜居之城”,就是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生态优先,坚持民生民本,坚持统筹城乡,坚持共建共享,提升社会文明度、经济富裕度、环境优美度、资源承载度、生活方便度、公共安全度,把许昌打造成为居者心怡、来者心悦之地。建设“智造之都、宜居之城”是一个有机整体,必须以高水平的智能制造为“宜居之城”奠定基础,以人民群众更高层次的宜居生活彰显“智造之都”魅力。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强化建设“智造之都、宜居之城”的责任担当,不断开创许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三)准确把握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届十次全会工作部署,着力发挥优势打好“四张牌”,深入推进郑许一体化发展,加快构建智能制造产业生态体系,持续提升城市宜居度和城乡融合发展水平,健全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加快建设“智造之都、宜居之城”,致力在践行新发展理念上“探索路径、打造样板、走在前列”。
2.工作目标。到2021年,创新能力显著提升,传统制造业重点领域基本实现数字化改造,形成较为完整的智能制造产业体系;城乡基础设施完善提质,全面达到中国人居环境奖创建标准。到2025年,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全员劳动生产率明显提高,形成一批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产业集群,建成河南省智能制造引领区;城乡功能和品质全面提升,综合承载力和竞争力持续增强,成为全省宜居城市标杆。
二、加快建设“智造之都、宜居之城”,推动许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1.统筹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和新兴产业培育。把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贯彻落实“巩固、增强、提升、畅通”方针,坚持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方向,加快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大力实施以智能制造为引领的“三大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发展水平,形成一批行业“隐形冠军”。打造一批智能车间、智能工厂、智能园区,拉长智能经济链条。大力培育九大重点新兴产业,打造6个千亿级产业集群和3个100—500亿级产业集群。加快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制造业的应用,强化5G、工业机器人等先进制造业集群的培育,大力发展数字经济,实现产业智能化、智能产业化。加快推进黄河鲲鹏项目,打造电子信息产业生态。
2.统筹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坚持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双轮驱动”,大力发展科技服务、检测检验、工业设计、创业孵化、信息服务、装备租赁、现代金融、现代物流、健康养老等现代服务业。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对标,培育发展服务型制造、个性化定制、网络协同制造等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建设智能制造服务平台、技术服务平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培育覆盖全周期、全要素的服务产业链。实施质量标准提升工程,创建国家标准化改革创新先行区。
3.统筹推动主体培育和载体提升。深入开展企业成长促进行动,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加快培育一批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辐射带动作用大的大企业集团,培育更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形成大中小企业专业化分工协作的产业生态体系。全面推进产业集聚区二次创业,加快布局一批以新兴产业或国际合作为主的区中园。以体制机制改革为引领,加快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建设。
(二)激发经济发展动力活力
1.大力推进创新驱动发展。突出企业主体地位,充分发挥政府投入的撬动作用,引导企业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培育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大全社会科技研发投入,深化产学研合作,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带动高新技术产业和企业发展壮大。加大引进高水平科研院所力度,打造一批产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等重大创新平台,建设一批新型研发机构。深入实施“许昌英才计划”,大力引进培育高端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和高层次人才。借鉴“双元制”教育模式,改进人才培养方式方法,打造智能制造专业人才队伍。
2.着力打造对外开放高地。持续深化对德合作,加快中德(许昌)产业园建设,用好中德(许昌)中小企业合作区平台,推动“许昌速度”更好嫁接“德国质量”。围绕延链、补链、强链开展定向精准招商,引进一批投资规模大、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带动能力强的项目。主动融入中国(河南)自贸区建设,积极推进河南自贸区许昌联动区、保税物流中心、综合保税区、中国(许昌)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申建工作。
3.深化一流营商环境建设。深入开展“四个一百”专项行动,实施营商环境核心指标对标优化行动和营商环境重点领域提升行动,持续开展营商环境评估,着力打造全国一流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巩固提升“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成果,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全流程网上办理。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扎实做好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申建。创新政商互动机制,构建新型亲清政商关系。
(三)强化基础能力支撑
1.构建便捷畅通的综合交通体系。加快郑许交通对接,提升承接和服务郑州国际综合交通枢纽能力。加快推进郑许市域铁路、忠武路、311国道改线、北绕城高速、许信高速、焦平高速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规划建设许昌东站与许昌境内其他高铁站点连接线,建设许昌北、长葛北、禹州、鄢陵等四个高铁站零距离换乘中心,形成“1+4”零距离换乘系统。优化调整运输结构,大力推广“公转铁”,加快铁路专用线建设。
2.构建兴利除害的现代水网体系。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深入实施“四水同治”。加快水利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建设,加强水资源调配、防洪水系治理、民生水利等设施建设,强化河湖水系管护,巩固水生态文明建设成果。抓住纳入沿黄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范围的机遇,推进我市黄河水资源科学配置、合理开发和高效利用。
3.构建低碳高效的能源支撑体系。坚持保障能源安全与优化能源结构并重,实施清洁能源建设、传统能源提升和城乡电网提升三大工程。提高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例,推进煤炭清洁生产、高效利用,探索多能互补、城乡一体的能源生产消费新模式。
4.构建高速安全的信息网络体系。完善通信基础设施,编制许昌市5G建设专项规划,加快5G、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河南省电气工业大数据工程研究中心、华为(许昌)人工智能与智能制造创新中心、禹州市“中原云都”等平台建设。全面建成县级融媒体中心,建立全媒体传播体系。加强和创新互联网内容建设,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
(四)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
1.构建现代化城镇体系。深入实施《郑许一体化发展规划(2019—2035)》,加快形成“一轴双核三区”发展格局。构建以中心城区为核心、以县级城市为支撑、以重要乡镇为节点,交通高效连接、功能合理分工、生态有效保护的现代城镇体系。大力发展县域经济,深入推动县域治理“三起来”,规范引导小城镇、特色小镇和中心村发展。
2.提升中心城区城市品质。建立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加强城市设计,统筹城市资源承载能力。继续推进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抓好市域铁路、忠武路沿线片区,推动“双创”宜居示范区建设,加快老旧小区改造,深入实施“四改一增”,提高城市基础设施水平,完善城市功能。
3.提升城市经营管理水平。加快智慧城市建设,重点推进新兴技术在智慧交通、智慧政务、智慧环保等方面的应用。推动数字城管向城市综合管理指挥调度中心转变,当好城市“管家”。开展城市空间治理和市容秩序整治、景观亮化工程整治、街景整治,有序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强化交通秩序和停车管理,大力发展智慧停车。
(五)促进乡村全面振兴
1.坚决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综合运用产业扶持、创业就业带动、金融扶贫、消费拉动、资产收益覆盖等途径,拓宽贫困群众增收渠道,高质量完成现行标准下脱贫任务。加强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探索建立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现更高质量的全面小康。
2.牢牢扛稳粮食安全责任。深入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严格执行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确保粮食种植面积和产量“双稳定”。不断加大科技兴农力度,强化育繁推一体化,加快现代种业发展,着力提高农业生产机械化、科技化水平。强化政策性粮油收储监管,确保储备粮油安全。
3.提升农业产业发展能力。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四优四化”为抓手,大力发展高效种养业,做强乡土特色产业,壮大农产品加工业。强化“三品一标”认证监管,加强农业品牌培育创建,提升绿色农业发展水平。结合创建现代农业产业园、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等载体,扶持壮大农业龙头企业,培育规范化的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
4.持续深化农村改革。积极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探索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有效实现形式,探索农村承包地和宅基地“三权分置”模式。健全完善乡村组织体系,大力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健全乡村育才、引才、用才、留才制度机制,为乡村振兴提供人才支撑。
5.深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全面加强人居环境整治,实现乡村全域干净、整洁。统筹推进农村户厕改造、乡村绿化、“果树进村”、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农村污水治理等重点工作,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实现城乡全域宜居。
(六)抓好生态环境保护
1.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加快产业结构、能源结构等结构调整,强力推进“三散”治理,建立健全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体系,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开展河流环境排查整治,强化河流出境断面水质监测考核,加强水源地保护,不断改善水生态环境。深入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分类实施土壤污染源头管控,加强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和农用地分类管理,坚决守住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的土壤环境质量底线。
2.加快建设森林许昌。统筹推进生态廊道、乡村绿化美化、山区生态修复、平原农田防护林、森林城市建设,大力实施国土绿化提速行动,优化国土绿化空间布局,持续加大森林资源管护力度。大力推进“三增绿、两治理、一利用”工程,巩固提升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成果。实施园林绿化精细化管理,建立高效、完善的园林绿化管理运行体系。
3.加强资源高效利用。全面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培育发展“固废”产业,建立健全“无废生活”体系,构建绿色循环生产方式,持续提升城市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积极开发利用再生水,持续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七)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1.持续改善民生。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每年集中力量实施一批群众最急最忧最盼的民生实事。实施就业创业促进计划,持续完善创业服务体系,实施全民技能振兴工程,促进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困难人员、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深入实施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攻坚计划,扎实推进集团化办学、校长职级制和教师“县管校聘”等教育领域改革,促进优质教育资源普惠共享,着力提升教育“软实力”。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抓好中心城区医疗服务提质增效、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延等重点工程,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和均衡性,积极创建省级医学中心和医疗中心,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居家和社区养老综合服务能力。全面落实各项社会保障政策,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年人和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加强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工作。持续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保障困难群体基本居住需求。
2.提升精神文明水平。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质量和水平,高标准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主动融入华夏历史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深入推进文化旅游融合发展,打造三国曹魏文化、禹州神垕古镇钧瓷文化、鄢陵生态文化、乡村文化旅游品牌。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持续深化文明城市创建,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形象。
3.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矛盾纠纷防范化解机制,健全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网络,推进信访法治化建设,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牵引,加强社会面整体防控,深化治安综合治理,形成打击整治管理建设长效机制,提升平安许昌建设水平。加强城乡应急管理和安全体系建设,争创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加强和规范社会组织管理,深入开展打击、查处非法社会组织工作。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完善国家安全领导体制,加强国家人民安全防线建设,提高防范化解政治、意识形态、金融、社会等各领域风险的能力。
三、加强党的领导,健全完善建设“智造之都、宜居之城”的制度机制
(一)健全党的领导制度机制
1.完善落实“两个维护”机制。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作为党的根本性建设,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健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督查问责机制,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对需要请示报告报备的重大事项,及时请示报告报备。
2.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机制。健全党员干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长效机制,推进学习往心里走、深里走、实里走。完善党性教育机制,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教育党员恪守党的性质和宗旨,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健全践行群众路线制度机制,经常化深入群众倾听民心民声,切实解决群众的忧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3.健全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制度机制。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完善党领导人大、政府、政协、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等制度,确保党在各种组织中发挥领导作用。坚持民主集中制,完善发展党内民主和实行正确集中的相关制度,提高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健全党委(党组)工作制度,完善党委(党组)决策机制和党委议事协调机构议事规则,提高议事能力和协调水平。
4.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机制。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严格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四项机制,完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考核评价机制。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严肃查处腐败问题。深化运用“四种形态”,推进以案促改常态化制度化,严厉打击诬告陷害,营造许昌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
(二)健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制度机制
1.建立推进落实机制。成立许昌市建设“智造之都、宜居之城”指挥部,研究“智造之都、宜居之城”建设的重大政策措施,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市直有关单位要根据自身职责,制定建设“智造之都、宜居之城”配套方案,健全完善政策体系。加强新闻宣传,营造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十次全会精神,建设“智造之都、宜居之城”的良好氛围。建立督查通报机制,将本意见落实情况纳入市委专项督查内容,定期通报工作完成情况。
2.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建立完善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指标体系、政策体系、标准体系、统计体系,将“智造之都、宜居之城”建设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内容,改进绩效评价和政绩考核。落实最严格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健全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制度,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坚决查处钻制度空子、打擦边球、逃避制度监管、不敬畏不遵守不执行制度的现象。
3.完善深化改革机制。坚持问题导向,紧盯中央和省委部署,聚焦影响“智造之都、宜居之城”建设的突出障碍,研究制定改革事项,推动各项改革系统集成、协同高效。完善改革督办督察机制,加强改革工作经验总结推广,切实增强改革实效。
(三)健全依法治市制度机制
1.落实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健全人大对“一府一委两院”监督制度。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健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凝聚建设“智造之都、宜居之城”的最大合力。
2.完善法治政府体系建设。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巩固机构改革成果,持续推进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推动政府机构设置更加科学、职能更加优化、权责更加协同。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统筹利用行政管理资源,节约行政成本。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健全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制度,提升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
3.健全法律实施和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保证宪法全面实施。加强对法律实施的监督,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防止冤假错案,提高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推进律师制度改革,加强司法活动监督。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优化法律服务供给。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着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4.完善地方立法工作机制。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健全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机制和程序,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依据我市立法权限,按照“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原则,紧扣建设“智造之都、宜居之城”,加强重点领域立法。
(四)健全干部队伍建设制度机制
1.完善党员干部能力素质提升体系。落实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制定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提升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质量,建设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的干部队伍。建立源头培养、跟踪培养、全程培养的素质培养体系,注重在“智造之都、宜居之城”建设重要岗位和基层一线培养锻炼干部,强化干部制度执行力和治理能力,全面增强党员干部能力水平。
2.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坚持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好干部标准,健全党管干部、选贤任能机制。完善考察识别、选拔任用制度,大力选拔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大胆选拔经过实践考验的优秀年轻干部。探索建立领导干部政治素质识别和评价机制,推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分类差异化考核,严格落实能上能下实施办法。
3.健全作风建设制度机制。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大力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在“智造之都、宜居之城”建设中担当作为、干事创业。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倡树“五比五不比”工作导向,完善反对“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长效机制。
4.加强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制度建设。强化政治监督、日常监督,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巡察监督统筹衔接,健全以党内监督为重点、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的制度机制。完善纪委对同级党委监督制度,加强党政机关主要领导干部权力行使规范和监督,优化权力配置和运行机制。
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定信心,锐意进取,务实重干,为加快建设“智造之都、宜居之城”、在践行新发展理念上“探索路径、打造样板、走在前列”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