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 莲城实践

在脱贫攻坚战场践行心使命

——许昌市脱贫攻坚史
时间:2022-10-11  来源:  作者:杨永标

  许昌地处中原,历史悠久,是华夏文化的重要发祥地。长期以来,许昌市城乡发展存在较大差距,虽然市域内没有贫困县,但是一些边远地区、山区农村基础设施薄弱、公共服务水平不高,特别是一些深山区交通不便、吃水困难、经济社会发展滞后,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最大短板。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扶贫开发工作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打响脱贫攻坚战,吹响了践行初心使命的时代号角。2015年11月2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正式颁布实施,成为指导全国脱贫攻坚的纲要性文件。许昌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完成了193贫困村、50715户170625人贫困人口脱贫的艰巨任务,补齐了许昌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大的短板。

  组建专门的机构和工作队伍

  一直以来,许昌市的扶贫工作机构归属市农业局。为适应脱贫攻坚战的需要,2016年,许昌市委决定组建专门的扶贫开发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和推动全市脱贫攻坚工作。当时由时任市农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晓文同志牵头,从市农业局和禹州市、长葛市、鄢陵县、许昌县(后撤县建区,更名为建安区)抽调年轻精干力量,筹备组建专门的扶贫工作机构。2017年5月,许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正式批复设立许昌市扶贫信息管理中心,核定了15名编制,市扶贫办通过招录、调动等方式,迅速将人员充实到位。2017年10月,许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复单独设置许昌市扶贫开发办公室,2019年4月机构改革后,许昌市扶贫开发办公室由市委、市政府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阶段性办事机构调整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在市扶贫办开始组建之初,可以说是百废待兴。先是办公地点亟待解决。由于市农业局办公场所有限,扶贫办先后三次搬家,最开始借用市水利局的办公用房,后来搬到市残联,最后搬至市审计局,占用了一层办公楼。办公地点问题解决后,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问题凸现出来。除了原市农业局扶贫办的高歌、王玉科和原许昌县农业林业局扶贫办的孔超锋有过扶贫工作经历外,其他人员对扶贫工作并不熟悉,特别是2017年招录的5名同志,有的是刚刚大学毕业,有的以前是从事教育、政法等工作,在扶贫方面的工作经验更少。大家只好在干中学、在学中干,相互之间学习交流,因为都是年轻同志,而且学历都高,很快就熟悉了业务并进入工作状态。工作初步捋顺后,大家的生活问题又成为最大的困扰。当时扶贫办经常加班加点,很多时候顾不上吃饭,等忙完了,单位附近的饭店都打烊了,没地方吃饭。后来,经时任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的协调,大家都在市审计局的机关餐厅就餐,特别是在最忙的一段时间,餐厅晚上还准备了加班餐,这样一来,不但解决了吃饭问题,也缩短了吃饭的时间,大家都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

  5年的脱贫攻坚战,许昌市扶贫办从刚刚组建时的百废待兴,成长为一支敢打硬仗、能打胜仗的“铁军”,各项工作也得到了上级的肯定。5年来,许昌市扶贫办成功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在2021年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被授予全国脱贫攻坚先进单位称号,2名同志在全省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被授予全省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称号,1名同志被授予全国扶贫系统先进个人称号,1名同志被授予全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许昌市扶贫信息管理中心还荣获许昌青年五四奖章集体称号。

  艰辛的建档立卡

  贫困识别建档立卡是精准扶贫的第一粒扣子。2013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湘西十八洞村考察首次提出精准扶贫后,中央下发了《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意见》明确提出要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对每个贫困村、贫困户建档立卡,正式拉开了新一轮建档立卡序幕。经过2014年、2015年的建档立卡,基本掌握了贫困户、贫困村情况,但是与习近平总书记和中央提出的精准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为有效解决精准识别、精准退出中出现的识别退出有偏差、工作程序不规范等问题,根据全省统一安排,许昌市从2015年开始,先后组织开展6轮建档立卡“回头看”。

  第一轮“回头看”从2015年9月开始,2016年3月底结束,主要集中解决建档立卡工作中识别对象不准、致贫原因不对、脱贫需求不清、帮扶机制不实等问题。第二轮“回头看”从2016年4月下旬开始,5月份结束,重点是将符合贫困标准的五保户、低保户和残疾人家庭纳进来,切实做到应纳尽纳、应扶尽扶。第三轮“回头看”从2016年5月开始,7月份结束。这次“回头看”在贫困户识别上,由过去主要看收入统筹“两不愁三保障”转变为主要看“两不愁三保障”统筹收入,大大提高了扶贫对象识别和退出精准度。第4轮“回头看”从2017年4月下旬开始,到7月中旬结束,主要任务是贫困人口动态调整、档卡规范化建设。在这次“回头看”中,许昌市制定了《许昌市脱贫攻坚档卡规范化建设时间节点及操作流程图》,在入户走访排查中严格实行“四个必到”(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和2016年人均纯收入4000元以下的所有农户必到,2014年、2015年、2016年各年度脱贫户必到,低保户和分散供养的五保户必到,没有登记贫困人口的行政村必到)。全市共动员2.93万名干部走访排查,排查农户9.47万户、28.35万人,分别占全市农村总人口数的7.82%。通过本次“回头看”,全市贫困户识别、退出准确率大幅提升,得到了老百姓的普遍认可;实现了贫困户有明白卡、村级有档案簿、乡级有档案册、县级有档案库,做到了入户普查表、贫困户明白卡、信息系统基础数据“三对照”,基本达到了全市脱贫攻坚档案资料管理规范、标准统一、真实可信、脉络清晰的目标。第5轮“回头看”从2018年8月下旬开始,到9月中旬结束。主要任务是围绕“三个百分百”目标(精准识别100%、精准退出100%、程序合规100%),实行贫困人口即时识别、即时纳入,确保扶贫对象应纳尽纳、应退慎退。这次“回头看”全市共排查2087个村,排查农户89.5万户371.1万人,全市建档立卡工作底数更清,问题解决更彻底。第6轮“回头看”从2019年7月开始,持续到2019年年底,主要任务是排查已脱贫人口在“两不愁三保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这轮“回头看”先后排查脱贫人口15.6万人、一般农户8336万人、未脱贫户2.6万人,“两不愁三保障”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

  经过6轮建档立卡“回头看”,许昌市实现了扶贫对象由不够精准、基本精准到比较精准的变化。自2018年初开始,在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组织的对各省辖市脱贫攻坚年度成效考核第三方评估中,许昌市持续实现贫困对象识别准确率、退出准确率均为100%的目标,系牢了精准扶贫的第一粒纽扣。

  以问题整改促工作实效

  2017年初,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第一次对中西部22个省份组织开展省际间交叉考核。当时是由河北省考核河南,共抽取了3个贫困县和1个非贫困县,其中唯一的非贫困县是我市襄城县。在最终国家反馈的考核报告中,反映出襄城县在脱贫攻坚中弄虚作假。也因此,在河南省组织的对各省辖市的脱贫攻坚成效考核中,许昌市被一票否决,定为“较差”等次,时任市委书记武国定、市长胡五岳被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约谈。被约谈后,许昌市委、市政府痛定思痛、狠下决心,对脱贫攻坚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查找、整改。许昌市先后下发《许昌市2016年脱贫工作成效考核有关问题整改方案》《关于进一步完善脱贫攻坚帮扶体系的通知》《许昌市关于严明脱贫攻坚纪律强化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一系列措施文件,并从市直相关部门抽调精干人员,组成了5个脱贫攻坚督查巡查组,分包5个有脱贫攻坚任务的县(市、区),不间断开展督促指导,协助基层查找问题,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特别是在2017年底,许昌市开展了“决战月”行动,成立了脱贫攻坚指挥部,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别担任指挥部政委和指挥长,时任市委副书记王忠梅、副市长楚雷担任副指挥长,指挥部下面成立了政策宣传组等4个小组,两名副指挥长平时就在市扶贫办上班,统筹协调脱贫攻坚各项工作。每天晚上,两名副指挥长听取各组和5个督查巡查组汇报,对第二天工作进行调度。2017年全年累计排查整改问题1万余条,全市脱贫攻坚工作质量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2018年的整改工作,主要是对照上级考核、督查、巡视等各种渠道反馈的问题,组织专人专班,集中开展全方位、地毯式排查,切实把问题找全、找准、找实,把原因查深查清查透,不留死角盲区。整改结束后,组织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确保问题真正整改到位。2019年,许昌市创新提出了在全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脱贫攻坚“村问题清零、乡质量提升、县成效巩固、市集中攻坚”行动,对照市委提出的“十破十立十强”目标任务,全面提升思想认识、全面检视存在问题、全面推进问题整改,累计排查整改问题3万多条,进一步提高了脱贫质量、巩固了脱贫成效、切实增强了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2020年,许昌市完善了“两核查一通报”机制,针对各级反馈问题、各类排查问题,在问题“双交办”的基础上(同一问题分别交办相关行业部门和所属县市、区,条块结合促进整改),强化整改落实情况核查,及时组织人员对各地上报的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定量抽样复核,确保问题排查零遗漏,问题整改无死角。

  通过多轮深入细致严格的整改,许昌市的脱贫攻坚工作质量不断提升,在全省组织的脱贫攻坚年度成效考核中,许昌市的综合考评结果由2016年度的“较差”上升到2017年度的“较好”等次,并在2018——2020年度连续三年获得“好”的等次。

  解决扶贫干部作风能力问题

  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理念要求我们不但要知道扶持谁,还要弄清楚怎么扶,脱贫退出还要得到群众认可和满意,这就对各级扶贫干部的作风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在脱贫攻坚之初,很多扶贫干部特别是基层干部,还是习惯于“快刀斩乱麻”“大哄大嗡”等方式做工作,对贫困户不耐心、不细致,制定的帮扶措施千篇一律、大小类同,比如对一些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也落实光伏扶贫政策,对没有任何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安排公益岗位等。这些做法不但没有得到贫困户的认可,也引起了其他非贫困户的不满。为了解决扶贫干部作风能力问题,许昌市根据省里统一安排部署,在2018年启动了大规模的扶贫干部轮训。

  在干部培训中,许昌市根据全市脱贫攻坚阶段性重点任务和扶贫干部现实需求,坚持将政治理论学习、扶贫政策培训、党风廉政教育有机衔接起来,科学设置课程,完善培训内容,通过培训达到提升政治站位,提升业务水平,提高拒腐防变能力“三赢”目标。在政治理论学习上,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扶贫干部培训的首要内容,让各级扶贫干部精准掌握脱贫攻坚发展形势和主攻方向,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落地落实。在扶贫政策学习上,全面梳理7大类23项到人到户扶贫政策,印制政策“口袋书”7期4.5万册,发放到每个脱贫责任组、每个第一书记,每个帮扶干部手中,并对扶贫政策执行标准、操作规程、受理部门和关键风险点防控等内容进行一一解读,让基层扶贫干部精准掌握“有哪些政策”“怎样落实政策”,有效提升了扶贫干部驾驭工作的能力和基本功,推动脱贫攻坚政策到人到户、落地落实。在党风廉政教育上,紧盯脱贫攻坚关和键领域重点环节,前置预防关口,把“廉政提醒”作为扶贫干部培训的“必修课”,通过纪委监委、审计、财政等执法部门廉政授课,观看以案促改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对广大扶贫干部里进行廉政提醒教育。

  从2018年启动扶贫干部轮训到2020年底脱贫攻坚任务完成,许昌市累计培训各级扶贫干部5.68万人次。通过培训,扶贫干部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不断提升,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支撑。从省脱贫攻坚成效考核第三方评估数据看,许昌市因村因户帮扶工作群众综合满意度,从2017年度的98.50%上升至2018年的99.54%并一直保持较高水平。

  抓住贫困群众稳定持续增收这个根本

  贫困群众脱贫的一项重要指标就是收入水平。2017年,许昌市针对贫困户的致贫原因,制定实施了“六大增收计划”,在2019年又增加了一项消费扶贫的增收措施。

  首先是发展扶贫产业。通过“一奖补、两培育、两规范”,即对贫困户直接发展产业进行奖补、培育带贫企业和扶贫车间、规范带贫模式和扶贫车间运行,全力助推扶贫产业发展。全市培育带贫企业154家、扶贫车间13家,带动贫困户18706户。其次是抓好就业。对完全劳动力贫困户,在精准开展实用技能培训、提升就业转岗能力的基础上,通过牵线搭桥转移就业、拓宽渠道安置就业、落实政策促进就业等有效举措,实现贫困户稳定就业。对弱劳动力贫困户,加大政府和企业公益岗位开发力度。2018年以来,累计帮扶贫困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5.2万人次、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贫困劳动力14772人。第三,用好用活金融扶贫政策。落实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和精准扶贫“企业贷款”政策,对符合贷款条件的贫困户、带贫主体,确保“应贷尽贷”,并指导带贫企业与贫困户建立稳定利益联结机制。截至到2020年底,全市金融扶贫累计(包含企业贷)贷款26.49亿元,覆盖带动36469户贫困户。第四,抓好资产收益扶贫。通过产业带动、资产开发、资产运行、土地流转、乡村旅游、电商扶贫、物业经营、服务创收、村企结合、返乡创业等十种方式,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提升带贫能力,实现193个贫困村、99个脱贫任务重的非贫困村村集体经济年收入达到5万元。目前,全市有集体经济的村有2181个,占比92.9%。第五,抓好光伏扶贫。通过实施分布式能源、集中建设分配到户等方式,积极开展光伏扶贫,让贫困户受益。全市建成光伏2.79万千瓦,电费收益3123万元。第六,抓好政策扶贫。严格落实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残疾人“两项补贴”、临时救助、养老保险金、生态补助金、生产资料补贴等政策性补贴,确保政策性收入“应得尽得、应享尽享”。随着扶贫产业的发展,许昌市从2018年开始,就格外关注扶贫产品的销售,通过组织行业协会、商会、商超、参加展会等开展产销对接。2019年中央提出实施消费扶贫后,许昌市通过推广中国社会扶贫网、开展“三专一平台”建设、举办消费扶贫月活动等,有效推动扶贫产品的销售。

  通过一系列的增收措施的落实,全市贫困群众人均纯收入由2014年底的2605.11元增加至2020年底的11951.19元,增长近4.59倍。

  着力解决贫困群众最迫切的民生需求

  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和饮水安全有保障是贫困群众脱贫的核心指标,事关贫困群众最切身的利益,涉及多个行业部门。为压实相关行业部门的责任,许昌市研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细化脱贫攻坚责任的通知》,细化了市级32个部门的任务清单,建立了工作推进台账,量化目标、细化分工、优化措施,推动了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也牵头建立了“周调度、周分析、周通报”的工作推进机制,及时收集工作进度,研判分析形势,协调解决问题,全面推动工作落实。

  义务教育方面主要是落实资助政策防止因贫辍学和控辍保学。许昌市将原来的学生自己申请教育资助资金变成学校主动告知,每年初秋两季教育资助资金发放前期,教育部门和扶贫部门主动完成数据共享,排查出符合政策的建档立卡学生名单,发放学校进行核对,资金发放之后,教育部门会向学生及家长发放“资助资金发放告知单”,真正做到政策落实到位,群众满意。从2017年12月开始,许昌市又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在校九年级学生、高中(中职)学生及大学生实施再资助,该政策一直持续到2020年,为保证贫困家庭孩子上得起学,接受公平的、有质量的教育发挥了积极作用。为推进“控辍保学”工作,许昌市安排专项督导组督导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情况,结合教育部门的上门送教服务、当地政府的劝返工作,全市“控辍保学”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真正的做到了义务教育阶段,确保无一名身体健康学生因贫辍学。

为了让贫困群众“看得起病”,

  基本医疗有保障主要任务是让贫困群众“看得起病、看得好病、少生病”。许昌市全面落实贫困人口参保政策,做到了不漏一人;贫困人口申报门诊慢性病病种数量,由不超过2种扩大为不超过5种;在“三重医保”“三重救助”的基础上,出台了农村困难群众“医保帮扶计划”,对医疗费用支出较大的贫困户给予再次报销;全面开展贫困人口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就医结算工作和免费送药服务。这些政策和措施让贫困群众合规医疗费报销比例达到90%左右,有效减轻了就医负担。许昌市将医疗资源下沉,开展百家医疗卫生单位一对一、点对点帮扶行动,让帮扶医院与帮扶村卫生室建立长期良性互动医疗共同体,通过协助村卫生室加强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配备必要的医疗设备、提升村医服务能力、规范诊疗行为、选派中级以上职称或高年资的卫生技术骨干下村帮扶、开展义诊、免费为患病贫困群众体检等措施,有效破解基层医疗资源、技术、人才“三少”局面,进一步提升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从根本上解决贫困地区就医需求。许昌市大力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成立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与贫困人口签订服务协议,建立“一对一”服务关系。特别是对残疾、重大疾病患者及行动不便的贫困人口以及高血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肺结核、慢阻肺、冠心病等6种疾病的贫困人口实行分类管理,每周进村开展用药指导、健康教育、健康咨询等健康管理,基本实现了“平时健康有人管、需要服务有人帮”的工作愿景。

  住房安全方面,主要面临三个难题。一是鉴定关。许昌市共有4类重点对象16.7万户,需要开展危房鉴定的基数较大。对此,许昌市制定了《许昌市简便易行房屋安全状况评定表》,对通过简便易行评定为疑似C、D级的房屋,由县级住建部门再聘请第三方专业鉴定机构对疑似危房进行最终的鉴定,对最终鉴定结果为C、D级的,按危房改造程序实施维修或者拆除重建。这样就极大的节约了鉴定成本和时间成本,提升农村危房鉴定效率。同时,为了确保鉴定工作“公开、透明”,从2018年起,全市“4类重点对象”的房屋都悬挂上了“房屋标识牌”,接受群众监督。二是质量关。危房改造是一项重大惠民政策,必须把好事办好、让群众满意。住建部门积极开展基层技术骨干和农村建筑工匠培训,提升基层一线人员工作能力,并明确没有经过培训或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建筑工匠不得参与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建设,确保了危房改造政策和技术标准落实到位。在验收环节,严格执行验收标准,对维修加固、拆除重建的住房进行全面检查验收,验收合格的,准予交付使用,不合格的,责令进行整改。三是补助资金发放关。危房改造资金是由农户自筹一部分、财政补助一部分,住建部门和财政部门对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落实分类补助标准,聚焦危改补助资金使用发放环节,支付给农户的资金由县(市、区)财政部门通过“一卡通”直接发放,有效防止挪用、克扣、不按标准发放等违规行为。同时,督促县(市、区)加大危房改造竣工验收和资金拨付频次,竣工一批、验收一批、资金拨付一批,确保及时将补助资金发放到农户。通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贫困群众住上了“安全房”“放心房”,实现了安居梦,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得到了保障。

  饮水安全方面,2016年以来,许昌市累计投入9.63亿元用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工程建设,全市在2019年即实现农村集中供水率100%、自来水普及率稳定达到98%以上,两项指标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约5个百分点,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0多个百分点。为解决部分地区季节性缺水问题,许昌市在通过工程措施提高水源保证能力同时,针对严重干旱造成季节性缺水等情况,加强监测巡查,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统筹解决问题,确保农村饮水安全。为防止出现水质不达标的情况,从2018年开始,许昌市每年在丰、枯水期对所有集中供水工程分别开展一次水质检测,确保群众吃上安全水、放心水。

  不断改善贫困地区基础设施条件、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在建档立卡之初,许昌市有193个贫困村,这些贫困村大多数分布在县与县之间交界处的边远地区或者山区,长期以基础设施条件差、公共服务水平低,成为制约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最大瓶颈。

  在解决出行难的问题上,许昌市强力实施“百县通村入组工程”和“万村通客车提质工程”,2016年以来,在农村公路建设方面投入资金26.76亿元,新改建农村公路2151公里,改造危桥9642延米,并且在2017年就提前完成了所有行政村“通路、通车”的目标。鄢陵县、襄城县还分别被交评为全国、全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县。

  在农村供电保障方面,许昌市集中资源,在2016—2018年实施了贫困地区电网“三年攻坚”改造升级,累计投资6.18亿元,完成440个中心村、124个贫困村、7个深度贫困村电网升级改造,电压合格率和供电可靠率分别达到99.88%和99.80%,解决了一大批供电卡脖子、低电压问题,实现户户通电、村村通动力电。在此基础上,将农村电力服务向田间地头纵深发展,大力实施机井通电工程,完成了7611眼机井通电任务,受益农田面积36.9万亩,根据测算,每年可减少贫困地区农民灌溉支出1042万元,同时有效降低了农业生产劳动强度、释放了农村劳动力。

  通信不畅、信息闭塞也是制约贫困村脱贫的重要因素。脱贫攻坚以来,许昌市组织全市信息通信业统筹实施统筹实施4G网络覆盖、光纤宽带网络覆盖、网络提速降费、网络信息惠民等四项工程,持续完善农村信息基础设施,累计在农村贫困地区总投资近1亿元,全面实现所有自然村通光纤,自然村宽带普及率达到100%,移动网络实现农村有效面积的100%覆盖。

  抓好乡村人居环境改善,全面提升农村生活环境质量,是增强广大农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的重要举措,也直观反映了贫困村的变化。许昌市聚焦群众最关心、最期盼解决的垃圾、粪污、空间治理等难题,按照“全面推进、突出重点”的思路,区分一般村、193个贫困村和99个贫困人口较多的非贫困村,把握不同标准,分类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通过抓好“三清一改”“千万工程”“厕所革命”等重点工作,全市193个贫困村生活垃圾有效治理率达到100%,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32%,农村生活污水乱排乱放得到有效管控,完成农村户厕改造29.6万户,农户卫生户厕覆盖率达85%以上,农村人居环境逐步净起来、绿起来、亮起来、美起来。

  凝聚全社会力量攻坚

  脱贫攻坚没有“局外人”。许昌市动员社会方方面面力量,整合各行各业优势资源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市级定点扶贫单位发挥部门和行业优势,通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帮助改善基础设施、产业扶贫、智力帮扶、人才培训等方式,有力推动全市脱贫攻坚工作,为我市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做出积极贡献。

  脱贫攻坚期内,向414个村派驻了第一书记,累计派出驻村工作队1390个、驻村工作队队员4860人次,市直定点扶贫单位向所帮扶村投入资金及物资折款4.52亿元,帮助引进各类资金57.42亿元,项目434个。为了动员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脱贫攻坚,许昌市创新打造“劳模助力脱贫攻坚”、“产业扶贫青年服务队”、“巧媳妇工程”、“千企帮千村”等精准扶贫品牌活动,大力构建以专项扶贫为基础,行业扶贫为支撑、社会扶贫为补充的“三位一体”大扶贫工作格局。劳模助力脱贫攻坚“6+1”行动累计投入专项帮扶资金890余万元,带动社会资金6000余万元。共青团系统动员组织3000余名干部积极投身脱贫攻坚“巾帼脱贫”专项行动帮助农村贫困妇女提供就业岗位21162个,培育省级“巧媳妇”创业就业工程示范基地20家,市级“巧媳妇”工程示范基地(站点)160家。全市193个建档立卡贫困村与258家民营企业实现结对帮扶,累计投入帮扶资金2.39亿元,支持369个产业项目,安置2980个就业岗位。

  严格扶贫资金项目管理

把好“五个关口”,确保资金使用精准。

  扶贫资金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许昌市按照“资金使用精准、项目安排精准”的要求,切实管好钱袋子,选准好项目,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资金项目保障。把好资金“投向”关。瞄准建档立卡贫困户、贫困村和贫困人口较多的非贫困村,因村制宜、因户施策,确保扶贫资金真正惠及贫困群众。把好资金“支出”关。严格落实资金“负面清单”,重点向发展扶贫产业、改善农村生产生活设施等方面倾斜,确保资金用向合规。把好资金“标准”关。严格执行“两不愁三保障”现行标准,既不降低标准,也不提高标准,杜绝“福利陷阱”,把扶贫资金用在“刀刃”上。把好资金“分配”关。严格落实目标、任务、资金、权责“四到县”制度,把扶贫资金使用分配权力落实到县,由县级研究决定资金分配使用。把好资金“绩效”关。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原则,对全市财政专项扶贫项目资金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实施等全过程实施年度绩效自评,保证资金使用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紧盯“布局环节”,统筹推进贫困村与非贫困村均衡发展,把握好项目分配平衡,统筹布局不同类别的项目组合,发挥项目的综合效益。紧盯“特色环节”,坚持基础设施类项目投资建设规模达标实用、产业发展类项目因地制宜的原则,确保项目运营可持续。如,襄城县依托烟草种植产业,累计建设现代化标准烟炕187座,延伸烟草种植加工产业链,带动群众增收。紧盯“立项环节”,严格执行项目入库程序,对申报流程不完备、带贫效果不明显等不合规项目,一律不纳入项目库。紧盯“进度环节”,开辟财政评审、招标投标等环节“绿色通道”,优先安排扶贫项目,确保项目早投入、快收益。紧盯“带贫环节”,建立完善产业项目、贫困户、经营主体三者联结机制,通过产业链收益分享、资产收益分享、就业增收带动等方式实现互利共赢。脱贫攻坚以来,全市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9亿元,实施产业项目1671个,带动贫困户58569户次,带贫178844人次。严格公告公示,坚持“谁分配、谁公开,谁使用、谁公开,分配到哪里、公开到哪里”原则,利用市县政府门户网站、乡村脱贫攻坚公告公示专栏等形式,及时公开项目入库、批复、实施等信息,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严格节点进度,实行扶贫资金项目周报、旬报和月通报制度,夯实各级各部门攻坚责任,确保项目建设、资金支付压茬推进。严格规范档案,对2016年以来财政扶贫资金实施的扶贫项目逐项核查,对发现的问题逐条逐项整改销号,有效提高资金项目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严格督导检查,建立完善资金项目督导检查机制,形成“县、乡、村三级日常监管,扶贫、财政部门监督协调,调研指导组跟踪督导,审计部门审计检查,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执纪问责、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六项监督机制,确保扶贫资金使用安全、项目建设规范有序。严格资产管理,建立扶贫资产动态监测和分类管理机制,对2016年以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形成的扶贫资产进行摸排登记,共确权登记扶贫资产规模16.17亿元,确权率100%,有效保证扶贫资产安全运行、保值增值,充分发挥扶贫资产减贫带贫作用。

  答好疫情防控“加试题”

  2020年初,一场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对脱贫攻坚收官之战带来了新的困难和挑战,特别是在贫困群众外出务工就业、带贫企业复工复产、贫困地区农产品销售方面,影响最为突出。当年3月6日,党中央召开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后,许昌市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联动发力,建立了疫情分析应对、市级领导联系服务、重点工作调度、重要指标通报等工作机制,出台了《全市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实施方案》,明确7大类28项具体措施,实现脱贫攻坚与疫情防控双推进、两不误。

  全市万余名基层扶贫干部、500名驻村第一书记坚守岗位一线,积极投身疫情防控工作,充分利用微信、短信、电话等方式,加大与贫困户“线上”沟通,及时掌握贫困户家庭防控、生活必需品储备、扶贫政策落实等情况,确保精准帮扶不失位、不断档。在促进贫困劳动力就业方面,许昌市认真落实稳定和扩大就业创业12条措施,利用劳务协作输出就业、就地就近吸纳就业、居家灵活就业、自主创业带动就业、中介组织介绍就业、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等六种途径,努力拓宽贫困群众就业渠道,当年全市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意愿的贫困劳动力100%实现就业。在帮助带贫主体复工复产方面,实行领导分包或派专人专包,对扶贫龙头企业优先保证复工复产、优先保证涉农物资运输,给予税收减免、生产补贴等政策支持。全市155家带贫企业当年3月底前全部实现复工复产。在促进扶贫产品销售方面,积极组织开展消费扶贫专项行动,规范开展扶贫产品认定,大力推进“三专一平台”建设,销售扶贫产品5.03亿元。

  走出兜底保障新路子

  在2018年初,许昌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无劳动力或丧失劳动力的有5.71万人,这类群体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实现脱贫,可以说是坚中之坚、难中之难,是最难啃的硬骨头。对此,许昌市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人也不能少”的要求,不断完善兜底保障的政策体系,织密筑牢兜底保障网,确保符合条件贫困人口兜底保障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2016年以来,许昌市适时提高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年3000元提高至每人每年不低于4800元,确保当年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稳定地高于当年贫困线标准,全面实现“两线合一”。对于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照不低于低保标准的1.3倍适时调整。2019年,许昌市建立低保渐退期制度,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后,可给予12个月的渐退期,实现稳定脱贫后再退出低保范围。在落实好低保、特困人员供养政策的同时,许昌市还全面落实孤儿救助、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补贴、临时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等各项兜底保障政策。

  除了落实兜底保障政策外,许昌市还及早谋划建设各类兜底保障服务设施。自2018年起,就开展农村敬老院综合提升改造和县级福利院、农村幸福院建设管理。全市累计完成79所农村敬老院综合提升改造、新增床位3076张,建成6所县级福利院,重点打造了100所示范性农村幸福院,确保兜底保障能力能够满足脱贫攻坚工作需要。

  在各类需要兜底保障的人群中,精神障碍患者贫困群体存在病情特殊,管理难、治疗难、社会接纳度低等问题,是兜底保障工作中的难中之难。许昌市积极探索、超前谋划、攻坚克难,创新“三步走”工作法,实现了贫困精神障碍患者兜得清、兜得牢、兜得好。第一步是打好基础。许昌市从2018年底开始,就着手谋划精神病院建设工作,在不到一年时间内,共新建、改造6家专业性强、标准高的精神病院作为精神病患者的定点医疗机构。后来又制定出台《许昌市兜底保障“1+6”工作方案》,明确对精神障碍患者贫困户的兜底目标。第二步是对象分类。按照“不具有攻击性有家属照料人群,不具有攻击性无家属照料人群,有自伤、伤人等暴力倾向人群,患有精神病且衍生有重病人群”4类进行细化分类,分别采取居家、集中托养、治疗、康复等 “一对一”个性化、精准化兜底。第三步是医养保障。许昌市对集中托养和治疗的贫困精神障碍患者,建立了就医绿色通道,市级财政、医保部门负责治疗费用保障,每名患者的费用都按政策报销至90%。贫困人口兜底精神障碍患者定点救治医疗机构服务实行“人性化、精准化、优质化”管理,最大程度满足了精神病人住院医疗需求和系统性的住院治疗。截至到2020年底,全市共摸排出的615名精神障碍贫困患者全部入住精神病院进行集中托养,真正达到托养一个人、幸福一家人、解放一群人的良好效果。许昌市在精神障碍患者贫困群体兜底保障方面走在了全省乃至全国的前列,在2020年河南省兜底保障工作现场会上,时任许昌市副市长楚雷在会上做了经验介绍,鄢陵县怡康苑残疾人托养中心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荣获全国脱贫攻坚先进单位称号。

  巩固来之不易的脱贫攻坚成果

  到2019年底,许昌市193个贫困村已经全部实现出列、16.55万贫困人口脱贫,剩余贫困人口8728人。按照中央和省里的要求,许昌市在做好剩余贫困人口脱贫的同时,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强化监测帮扶,创新实施保险扶贫等,下大力气巩固来之不易的脱贫攻坚成果。严格按照“四个不摘”要求,持续落实帮扶政策。坚持周二“扶贫日”制度,组织帮扶力量进村入户,落实扶贫政策和帮扶措施,确保低收入群体享受的政策不减少、力度不减弱、帮扶不断档。突出事前防范,加大帮扶力度。对照1+7+2”脱贫退出标准,每年对脱贫村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目前,全市193个脱贫村稳定达到“六通四有”退出标准。对已脱贫人口,瞄准有返贫致贫风险重点人群,建立完善了动态识别、防贫跟踪、因户帮扶3项机制,全面落实帮扶政策,有效防范致贫返贫风险。加强部门间数据共享和比对分析,定期组织排查走访,发现支出骤增或收入骤减的家庭及时预警帮扶,解除致贫返贫风险。截至2020年底,共识别“两类人群”2789户7611人,其中脱贫不稳定户720户2037人,边缘易致贫户2069户5574人。通过全市上下努力、及时帮扶,“两类人群”目前已消除致(返)贫风险2163户5835人,占总人数的76.67%。创新实施保险扶贫,筑牢返贫“防火墙”。出台了《许昌市推进防返贫致贫保险工作指导意见》,按照“未贫先防”和“扶防结合”原则,全市投入专项资金521.8万元,为未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脱贫不稳定户等存在致贫返贫风险农户购买“防贫保险”,进一步提升脱贫质量,稳固脱贫成效。

  脱贫攻坚的伟大实践,让贫困地区的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让贫困群众跟上了全面小康的步伐,兑现了“一个都不能少,一户都不能落下”的承诺,充分彰显了我们党强大的动员力、向心力和凝聚力和敢于担责担难担险的担当精神,彰显了社会主义制度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政治优势。但是,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站在新的历史起点,踏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我们扶贫干部将大力弘扬脱贫攻坚精神,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奋勇前进。

  (作者系中共许昌市委副秘书长、)。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