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教育、科技、人才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这一论述深刻揭示了教育科技人才在国家发展全局中的核心地位,在建设教育强国、科技强国和人才强国的征程中,我们必须加强教育科技人才机制改革,夯实发展新质生产力坚实基础。
一、坚持创新是第一动力,全面推动教育综合改革,夯实新质生产力的教育基础
教育综合改革是提升教育质量的必由之路。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就是要完善教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统筹推进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的变革,实现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注重发挥学校的主体作用和教师的积极性、创造性,鼓励和支持学校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实验和创新实践。同时,要加强与社会的联系和合作,推动教育与社会发展的深度融合和相互促进。
首先要坚持立德树人,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始终坚持德育为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其次,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强学科专业和课程体系建设,优化教学内容和方法,努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他们未来的成长和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在教育强国建设的征程中,要坚持基础教育、职业教育与高等教育机制改革并重,注重教育机制改革的系统性和全局性。要更加重视教育机制的革新,建构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等全链条有效衔接的机制。
二、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全面推动科技机制改革,夯实新质生产力科技基础
科技创新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要素和动力引擎。在科技强国的建设中,我们目前还面临很多“卡脖子”技术,还存在科技创新组织化不高,协同化程度偏低,科技资源分散、重复等问题,必须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统筹各类创新平台建设,加强创新资源统筹和力量组织。进一步完善国家和区域科技创新布局,强化区域协同联动,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创新高地。不断改进科技计划管理,深化科技经费分配和管理使用机制改革,赋予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更大自主权,提升科技创新投入效能。
科技体制是保障科技创新要素优化配置、促进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治理结构和治理方式。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就是要建立与新质生产力相适应的现代化科技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涉及到战略规划、任务布局、资源配置、机构建设、人才及科技评价、成果转化、创新环境、国际合作等方方面面。要根据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产业创新的不同规律,分类加强制度设计和改革系统集成,加快形成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让各类先进优质生产要素向发展新质生产力顺畅流动,为以科技现代化支撑引领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制度保障。
健全科技规划和政策制度体系,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为科技创新注入动力活力,加强科技创新资源统筹,解决科研人员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强化需求牵引和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以科技创新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
三、坚持人才是第一资源,全面推动人才机制改革,筑牢新质生产力的人才根基
人才是第一资源,是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最活跃、最具决定意义的能动主体。在建设人才强国的征程中,我们要深刻认识和把握人才在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中的作用,完善人才工作机制。
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首先要完善创新型人才培养机制,加强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知识技能型、数字技能型人才的培育,打造新型劳动者队伍。以创新为立足点,针对科技创新催生的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根据产业发展趋势及时培养推动不同学科之间的交叉融合和升级的科技战略人才。以质优为着力点,夯实培养类脑智能、量子信息、基因技术、未来网络等前沿领域关键核心技术人才。
其次,要不断完善科技人才评价和考核机制,健全要素参与收入分配机制,设计更加科学合理的报酬体系,更好体现知识、技术、人才的市场价值,使人才能够获得与其贡献相匹配的回报,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同时,还要鼓励和引导人才流动,完善促进人才合理流动的机制。让人才不断接触新事物、增长新知识、获取新体验,既有利于人才要素与其他创新要素的优化组合,激发人才创新潜能,也有利于人力资本增值,增强创新动力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