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4年3月,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和中共河南省委第一次农业合作化会议的精神,许昌全区通过农业生产,组织农户857285户,占全区总农户数的65%;成立农业生产合作社2178个,加入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农户63487户,占总农户数的4.81%;加入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土地761256亩,占总耕地的4.5%。农业生产合作社的组织形式在发展农业生产中显示优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