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1年4月23日至28日,中共许昌地委常委扩大会议召开。会议决定,允许农民、机关、学校、部队、工厂开荒种地,谁种谁收,不交公粮,不顶口粮,一年不变;解散人民公社大食堂,口粮以人定量,分配到户;实行粮食“三定”(定产、定购、定销)制,压缩非农业人口,支援农业第一线;退赔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中平调群众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