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党史上的今天
1958年5月23日,中共许昌地委发出《关于下放干部管理工作的暂行规定(草案)试行的通知》。《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必须对下放干部加强管理,加强政治思想领导。《通知》规定,下去工作的干部,每年要有40%的时间参加体力劳动;参加锻炼的干部,每年要有80%的时间参加体力劳动,下放干部必须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