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8年6月6日,中共许昌地委印发《贯彻执行“中共河南省委关于大张旗鼓地宣传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的指示”的指示》。《指示》号召全区人民,认真宣传、组织学习中共八大二次会议精神;贯彻书记动手、全党动员的方针,开展大张旗鼓和深入细致的宣传活动,要保证7至8人中有一个宣传员;围绕“三夏”生产,利用多样化的宣传鼓动形式,在全区掀起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