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7月20日,中共许昌市委、许昌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化商业改革,进一步搞活流通的意见》,从宏观和微观的角度提出了31条落实和改进的意见,为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有关文件精神,做好巩固、消化、补充和改善工作,深化商业改革,进一步搞活流通,促进市场繁荣、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