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7年8月25日,中共许昌地委印发《关于在农村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意见》。《意见》指出,这次社会主义教育运动,是在基本完成经济制度改革的基础上所进行的一次极为深刻的政治上、思想上的社会主义革命。《意见》要求,书记要亲自挂帅,先搞试点,然后再分批进行,一个社半个月的时间完成,一个县一个月的时间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