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年9月7日,中共许昌地委发出《关于进一步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几点意见》。《意见》指出:一要切实加强党的领导;二要努力减轻农民负担;三要稳定各种形式的责任制;四要搞好社队财务整顿;五要加强基层干部和社员群众的政治思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