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1年10月,中共许昌地委认真贯彻党对私营工商业“利用、限制、改造”的政策,积极引导其走上国家资本主义的初级形式。许昌市百货、五金、杂货、文具4个行业229户私营工商业者,在工会组织和工人的督促下,有184户到国营企业进货;禹县神垕镇13户私营工商业者与禹县贸易支公司订立了产品包销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