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12月1日,中共许昌地委制定《土改地区农村建党整党指示草案》。《草案》分三部分。一、党内情况。针对少数党员未经群众评量和考察,急性批准入党等情况,要求有计划地发展党员,建立党支部。二、整党问题。明确整党的目的是更加密切党与群众关系,使党真正成为农村实行土改与进一步发展生产、建设乡村的领导核心。三、党的发展建设。在具备建党条件的地方,党员发展一般不超过人口的1%,大的村庄可以适当多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