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7年1月15日,中共许昌地委制定《关于开展县区肃反运动的方案》。《方案》要求各县(市)委加强领导,成立肃反领导小组,正确贯彻党的肃反政策,防止偏差。坚持惩办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肃清一切特务分子、反革命分子和其他一切坏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