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六、方志编纂者有哪些责任?
方志编纂者责任可以从历史责任和社会责任两个层面去理解。
中国志书历来以信史著称于世。李铁映同志指出:“志书以真实、准确为本,这是志书基本特征。唯存真求实、存史资治才可以流传百世……不真、不准,不能为明鉴。”因此,如实重构历史,还历史本来面目,这是方志编纂者的历史责任。
所谓方志编纂者的社会责任,就是要求方志编撰者必须以自己工作和工作成果去促进社会两个文明建设向前发展。1996年5月,李铁映同志《在全国地方志第二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代表党中央和国务院号召说:“望方志界的领导、专家、学者振奋精神,加紧工作,为中华民族,为社会主义事业,为子孙后代,编修出一批名志,撰写出一批新‘记’、新‘鉴’,服务当代,造福后世,迎接二十一世纪的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