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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打造高素质 社区工作者队伍

时间:2023-01-09  来源:  作者:

  “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是构建社区治理新格局的内在要求。”1月5日,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通过完善“进出有通道、履职有考评、待遇有保障、发展有空间”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立“三岗十六级”薪酬体系,打通社区工作者职业上升渠道,着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社区工作者队伍。

  在社区工作者选拔聘任方面,我市将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从事社区服务管理和党建工作的人员纳入社区工作者范围,按照“三岗十六级”标准套改工资,提高城市社区“两委”和专职工作者待遇,确保高素质专业化的优秀人才聘到位、留得住;从2020年开始,在全市社区累计遴选、培养非社区“两委”年轻高学历积极分子700多人,进入社区后备人才储备库,为社区“两委”储备人才力量。我市还探索建立社区员额动态适配机制,依据社区服务人口数量合理分配社区工作者数额。目前,我市中心城区人口134万人,拥有社区工作者2418人,实现平均每万名城镇人口拥有社区工作者18人。

  同时,我市根据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建立完善工资薪酬动态调整机制,落实社会福利保障。我市按照社区工作者所任职务、工作年限、文化程度、职业水平四要素进行工资套改,保障薪酬待遇随工作年限岗位等级晋升自然增长。2021年,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7万元,按照“三岗十六级”标准套改工资后的社区工作者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4.4万元。

  我市还积极建立健全社区工作者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将社区工作者纳入干部人才培训规划,创建许昌社区学院、魏都区社区工作者之家,建成了集培训教育、学习充电、交流沟通、比赛演出等为一体的社区工作者专业成长平台,定期开展全员轮训,结合当年重点工作加强实务能力培训,全方位提升社区工作者职业能力水平。目前,全市社区工作者中有126人获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

  此外,我市建立了符合实际、易于操作的社区工作者管理奖惩制度,完善年度考核机制,从社区工作者中选聘行政事业编制人员,让社区工作者干事有奔头、晋升有空间,形成动力与压力并存、激励与约束相联的激励评价体系。2019年以来,我市已有3名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进入公务员队伍、3名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成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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