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七届十次全会对建设“智造之都、宜居之城”进行了全面部署,对于许昌在践行新发展理念上“探索路径、打造样板、走在前列”,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为充分发挥人大制度优势,动员全市上下朝着这一催人奋进的宏伟目标不懈奋斗,特作如下决议。
一、提升站位,强化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全会的精神上来。建设“智造之都、宜居之城”,是市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分析当前我市面临的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准确把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特征,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这个重大部署符合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南发展的系列指示批示精神,符合省委对许昌的殷切期望,符合我市产业优势、城乡建设优势和高质量发展方向,符合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十次全会精神的具体实践。“智造之都”是许昌从工业大市向智能制造强市的重大转变,也是许昌实现转型发展、创新发展、跨越发展的关键举措。“宜居之城”是许昌打造居者心怡、来者心悦之地的现实需要,也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的生动实践。市委七届十次全会就建设“智造之都、宜居之城”,提出了主要奋斗目标,明确了重大工作任务,制定了切实可行的举措,是统领全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总抓手。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全会精神,提升政治站位,真正把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聚焦聚势,聚心聚力,谋在深处,干在实处,努力为“智造之都、宜居之城”建设增光添彩、贡献力量。
二、抓住重点,忠诚履职,全面落实“智造之都、宜居之城”建设的目标任务。要紧紧围绕市委全会提出的建设“智造之都、宜居之城”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重点任务,按照市委胡五岳书记讲话要求,把准人大的职能定位,当好落实的主力军。要紧贴发展实际和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依法出台相关法规条例;要切实用好重大事项决定权,及时把市委决策转化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要发挥优势,着力把“智造之都、宜居之城”建设列为中心议题,重点围绕“制造业、郑许一体化、对外开放、乡村振兴、新型城镇化、生态环境保护”等重大任务,依法开展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要加强引导,着力把“智造之都、宜居之城”建设总体任务,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列为代表所提重大议案,把“智造之都、宜居之城”建设的分项任务确定为代表所提建议、批评和意见,广泛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凝聚全市上下合力,为不折不扣落实市委决策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
三、强化导向,凝聚共识,充分发挥各级人大代表落实全会精神的主体作用。市人大常委会要把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转化为落实落细的具体行动,把迎接重大发展挑战的信心和决心转化为克难攻坚的工作举措,把敢于拼搏勇于进取的干事创业氛围转化为可圈可点的辉煌业绩。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要把“智造之都、宜居之城”建设作为一项重中之重的任务,加强调查研究,坚持以上率下、当好表率、做好示范;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围绕年度工作要点中确定的“智造之都、宜居之城”建设重大议题,站位全局、主动担当、落实责任,提出具有建设性的审议意见,形成一批高质量的调研报告;全体人大代表要充分发挥模范带头和桥梁纽带作用,立足岗位、积极作为、献智出力,进而影响带动全市广大人民群众投入到“智造之都、宜居之城”建设中去,形成建设“智造之都、宜居之城”的强大合力。
建设“智造之都、宜居之城”,事关长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让我们在中共许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依法履职,高效尽责,积极投身“智造之都、宜居之城”建设,为许昌在谱写中原更加出彩绚丽篇章中走在前列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