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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司法厅出台政策支持许昌高质量建设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先行试验区 支持许昌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时间:2023-05-19  来源:许昌日报  作者:

  经济社会发展,离不开法治护航;百姓平安福祉,靠的是法治守卫。高质量建设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先行试验区,更需要良好的法治环境。

  为支持法治许昌、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近日,省司法厅出台《河南省司法厅支持许昌高质量建设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先行试验区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若干意见》从加强全面依法治市、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加强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政府立法、普法与依法治理、法律服务人才队伍建设、规范化司法所建设、公共法律服务建设、“数字法治、智慧司法”信息化建设、司法行政改革等12个方面全力支持许昌高质量建设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先行试验区。

  以示范创建为载体——

  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实现新突破

  “法者,治之端也”,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对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建设具有示范带动作用,必须率先突破”。

  中央有部署,许昌有落实。2022年以来,我市以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为抓手,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许昌建设的头等大事、首要任务,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教育、理论培训重要内容,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月”、网上知识竞赛、主题文稿征集等系列宣传培训活动,编制出台《许昌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年—2025年)》《法治许昌(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方案》,健全完善各项工作举措,让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在此基础上,《若干意见》明确提出,今后将进一步支持许昌加强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督促指导许昌贯彻落实法治河南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及其重要举措分工方案,指导许昌加强纪法衔接和开展现场专题述法工作,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全覆盖;支持许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指导培育更多符合创建条件的单位成为全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助推许昌在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的基础上,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支持许昌加强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支持许昌在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方面先行先试,指导培育更多单位成为全省服务型行政执法标兵单位;支持许昌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支持许昌市开展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推动乡(镇、街道)有效承接下放的行政执法事项,提升乡(镇、街道)综合执法规范化水平。

  “市委、市政府提出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也是优化营商环境、有效应对区域发展竞争的必然选择,还是强化依法行政、维护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迫切需要。”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杨方晓表示,下一步,他们将以示范创建为载体,围绕有效应对区域发展竞争、维护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目标,持续在优化营商环境、严格制度程序、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化解矛盾、加强监督制约等方面下功夫,健全完善示范创建工作机制,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实现新突破。

  坚持“小切口”立法——

  为推动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建设提供有效法治保障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立法是法治的龙头环节。

  一直以来,我市坚持“小切口”立法,注重体现许昌特色,着力解决实际问题,确保所立之法符合市情、符合民意、符合全市发展需求;同时,强化人大对立法事项、立法内容、立法进度方面的主导,对立法过程中遇到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加大提前介入力度;坚持开门立法,通过召开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最大限度地凝聚各方共识、体现人民意志。

  《若干意见》指出,大力支持许昌立法工作,鼓励按照立法权限和立法程序就支持许昌高质量建设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先行试验区相关政策进行立法,紧扣城乡融合发展共同富裕的关键性问题,在完善体制机制、强化要素保障等方面开展“小切口”立法,为推动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建设提供有效法治保障。

  《若干意见》表示,支持许昌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方面,加强对南水北调法治文化带许昌段等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的指导,总结许昌“以案释法”等普法经验和做法,积极在全省范围内宣传推广。加强对许昌市、县、乡、村四级法治创建的指导,支持许昌开展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活动,提高基层治理能力,为许昌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的法治支撑。

  在公共法律服务方面,《若干意见》要求,支持许昌建设形成门类齐全、链条完善、融合发展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支持许昌整合优化司法鉴定资源,加强司法鉴定机构建设,形成优势互补、持续发展、类别齐全的司法鉴定业务体系。发挥仲裁、公证等法律服务行业在服务许昌国际交往、涉外经贸等领域的积极作用,鼓励许昌律师和许昌仲裁机构积极走出去,形成辐射豫中南、联动豫东南的发展态势。支持许昌打造线上、线下一体化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提升许昌公共法律服务“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水平。

  强化软硬件建设——

  促进司法行政事业高质量、高速度发展

  随着新一代信息技术的蓬勃发展,数据呈现出爆发式增长、海量集聚的特点,已成为国家和社会治理的战略资源。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创新成果同司法工作深度融合。”

  《若干意见》要求,支持许昌“数字法治、智慧司法”信息化建设。按照河南“数字法治、智慧司法”信息化体系建设规划,重点支持许昌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发展,在项目建设、重点系统应用、智慧矫正建设方面给予优先扶持。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信息技术与司法行政工作深度融合,先行先用“数字法治、智慧司法”信息化体系应用平台,促进许昌司法行政事业高质量、高速度发展。《若干意见》还表示,支持许昌规范化司法所建设。加大对许昌规范化司法所建设的指导力度,提升“枫桥式司法所”和星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能力和水平,持续推进司法所工作高质量发展。

  在社区矫正工作方面,2022年以来,我市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全面贯彻社区矫正法,持续增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法纪意识,认真抓好社区矫正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全力维护社区矫正安全稳定,为平安许昌、法治许昌建设作出应有贡献。《若干意见》指出,支持禹州市、魏都区等县(市、区)“智慧矫正中心”建设,更好发挥一线实战平台作用。推进社区矫正队伍建设,指导和支持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岗位练兵,开展社区矫正对象技能培训提质增效活动,促使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指导和支持行为矫正、心理矫治等教育矫正项目建设,推动矫正模式向精细化转型。

  值得一提的是,《若干意见》大力支持许昌司法行政改革工作,将更多司法行政改革试点设在许昌,支持许昌先行先试、探索经验,打造可复制的样板。“下一步,我们将紧盯重点、难点问题,敢于动真碰硬,狠抓工作落实,坚持一个领域一个领域跟进、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推动、一个任务一个任务完成,确保各项改革工作落地落实,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杨方晓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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