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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党史研究室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工作

时间:2020-03-19  来源:市委党史研究室  作者:党史研究室

  许昌市委第六巡察组于2019年11月6日至12月25日,对许昌市委党史研究室进行了为期50天的常规巡察。2020年1月1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实事求是的指出了我室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涉及的具体问题,我室逐项逐条逐个分析研究,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全面推进、扎实做好各项整改工作。

  一是提高认识抓整改。接到巡察反馈意见后,迅速召开室务会,原原本本学习市委巡察组的意见建议和有关要求,第一时间研究启动部署整改工作。2月26日,召开巡察整改动员会议,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市委的指示要求上来,以强烈的政治责任和使命担当,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改到位、改彻底。整改期间,专门召开会议,研究整改措施、听取整改工作汇报。

  二是加强领导抓整改。成立了以室主任裴红庆同志为组长,副主任金焕芝、王民生同志为副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王民生任主任(兼),切实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围绕巡察反馈的问题,制定印发了《关于落实市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对每个问题分别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完成期限,有计划、有步骤地抓好整改工作落实。

  三是强化措施抓整改。紧紧围绕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共提出78项具体整改措施,明确66项具体整改任务。每次室务会、主任办公会都安排专题研究整改工作,听取各科汇报,指导各科细化整体台账,明确详细时间节点,每周例会专题听取各责任领导、责任科室整改落实工作进展情况。在整改落实中,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及时协调解决,督促有关科室落实整改。

  四是务求实效抓整改。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整改方案,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存在的问题。结合整改工作,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措施,健全工作制度,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结合巡察整改要求和工作需要,新建和修订完善各类制度。

  巡察整改以来,共召开室务会6次、主任办公会3次,中心组理论学习2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5次、动员部署会1次,个别谈话11人次,新建和完善各类制度机制18项。目前,全部问题均已开始整改,已完成40个整改任务,完成率60.6%。

  下一步,对尚未完成的重点任务,坚持高压强势推进,确保按时按质完成整改任务;对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注重打好持久战;对表现不明显的问题坚持举一反三,防微杜渐,健全完善有关制度措施,把隐患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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