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与祖国同行 > 峥嵘的岁月

我的亲历——从检察机关的变化感受祖国的发展

许昌市人民检察院退休干部 何洁
时间:2020-01-07  来源:  作者:

  伴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检察机关也走过了风风雨雨,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望着照片上的战友,回首那如歌的岁月,不禁感慨万千。

  我是检察机关恢复重建时考入检察院工作的,屈指算起已从检近40年。从青年到中年,从扎羊角辫的小姑娘到公诉席上的女检察官,在检察岗位上,我时刻感受着祖国的发展变化。

  那年我21岁,经组织推荐,参加了全省政法系统补编考试考入检察机关。郏县检察院是我履职的第一站。刚恢复重建的郏县检察院,就设在县公安局的院内,南邻县法院。三个单位相比之下,检察院就像是一户人家。“三块瓦”(注:即同一院内东、西、南三座瓦房)的小院内,还住着一户公安局的家属,与公安局同一个大门出入。办公室的设施更是简陋:一把长条椅、一个长条桌,一部旧铅字打印机和手推油印机,一组走扇了门的档案柜。白灰土剥脱的墙壁,窗棂纸发黄的老式窗子,让室内光线严重不足。全院不足二十人,检察长、副检察长和几位业务组长,且百分之八十都是“一头沉” (即家属和孩子在农村,当地叫“一头沉”)。

  由于检察院刚刚恢复,加之设在公安局内,知道检察职能的人很少。好长一段时间,社会上有些人把它当成了检查身体的地方,以至于闹出许多笑话。

  我被分到了刑事组。组长是位“老政法”,看到我的融入他很高兴:你来检察院好啊,这下咱检察院有女兵了!听他把话说完,顿时,我有一种“木兰从军”的自豪。

  接下来的日子,我相继配合老同志办案。他们主办,我当书记员。由于人手少,我除做好出庭公诉准备,还主动担起了内勤报表、档案管理、打字文印等多项工作。面对众多盗窃、抢劫、伤害和团伙犯罪等复杂案件,我们都要进行证据复核。当时办案的交通工具主要是自行车,自行车很破,除了铃不响那都响,就这样大家的工作劲头仍然十足。这种情况持续了很久,直到后来配发了一辆偏三轮。再后来随着社会的改革发展,检察队伍不断壮大,检察业务不断规范完善,检察装备设施逐渐得到改善:先是有了专门的检察制式服装,从最初的“检察绿”到现在的“检察蓝”;办案交通工具也从偏三轮陆续增加为吉普车、囚车、检用警车以及现在的检务用车。为检察机关快速反应,迅速补查证据,从快办理案件提供了有力保障。

  即使这样我也无法忘记那辆“偏三轮”的功劳,它为我们上山下乡补查证据着实出了不少力,印象最深的是我坐着它送统计报表,郏县与许昌地区分院相距75公里,来回都是坐“偏三轮”,当时的路况崎岖不平,一趟下来,人都“蓬头垢面”了。再就是那台建院时分过来的老物件——手动铅字打字机。这台打字机由主机、字盘、手柄等组成,字盘上的字都是铅铸活字,每敲打一下只叼起一个字,为熟悉字盘,提高速度,我兼起打字任务后,很快根据检察业务需要重新编排了字盘,并想尽一切办法强化记忆。1983年第一次严打,就派上了用场,配合批捕、起诉出色地完成了任务。我也因此出席县“群英会”,被评为地区先进个人,出席省团代会。

  光阴荏苒。1986年,我调往许昌县检察院工作。这时的检察机关工作环境已经有了大的改观。该院刚从县招待所内搬出,迁入新建的四层办公楼。虽然与县司法局同在一楼,但宽敞明亮,室内办公设施基本保证。在许昌县检察院我工作了整整十年。十年间,检察业务管辖范围发生了新的变化,许昌县检察院的办公条件也不断得到改善。1995年县司法局搬出后,许昌县检察院又把原来的办公楼增加了两层,干警们不仅有了宽松的办公环境、大小会议室,而且,还有了专门的家属院。工作上也取得了骄人的成绩:先后荣记集体一等功,被授予“全国人民满意的检察院”。

  随着检察改革的不断深入,检察工作日趋繁重,队伍建设的力度也不断加大。1996年,我被选调到许昌市检察院工作,迄今已经二十三年。这期间,我亲眼目睹了全市检察机关办公环境和队伍建设的发展变化。许昌市检察院原来是与市司法局同楼办公,工作起来无法安静。后来市司法局另迁新居,市检察院才得以独居办公。院党组为改变现状,将原来的四层办公楼又加固打桩,增高至六层,扩建了检察官培训中心,开设了机关食堂和活动中心等。不仅办公设施更加完备,而且外观简洁凝重,庄重大方。当年,就被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

  为增加检察工作的科技含量,提高网上办公办案的信息化程度,2006年6月,许昌市检察院十九层信息化综合办公大楼投入使用,干警们喜迁新居。至此,许昌市检察院的工作环境和办公条件焕然一新。象形“山”字的办公楼寓意着检察人宽广博大的胸怀,执法如山的职业责任;楼顶莲花般造型象征着清正廉洁;楼内东西和正中的三副大型锻铜壁画,描述了中西方法律发展的印迹;走廊上、电梯间的名人名言、法律故事,述说着检察机关的文化内涵。大中小会议室、电视电话会议室、大要案侦查指挥中心功能设施齐全;三级网、局域网传输便捷;许昌市反腐败警示教育基地、青少年犯罪预防教育基地、民营企业法律服务中心等彰显着服务意识和大局意识。2007、2008年先后被命名为省级园林式单位、市级文明系统。2009年3月被命名为“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时光如梭,岁月如歌。伴随着祖国的发展,检察机关恢复重建已四十一年,从基层院到市级院,我走过了3个单位,从书记员到检察官,我与检察共成长。作为一名“老检察”,我深感检察工作任务的艰巨和神圣,为自己赶上了新时代而自豪,检察机关的发展变化无不体现着祖国的发展变化,在服务社会、维护稳定中,履行着法律监督,彰显着公平正义。检察工作就象跳跃的音符,在我人生的总基调中,回响着铿锵有力、和谐美妙的旋律。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