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对笔者来说,是极其难忘的一年。这一年,我告别军旅,结束了24年鹰击长空的飞行员生活,转业回到了许昌。从部队到地方,这是人生一个重大转折。一切都是陌生的,需要重新学习和适应。此时,我迎来了千载难逢的人生机遇,由于整党这一新形势的需要,许昌地委决定:从军转干部中抽调一批参加整党工作组。我有幸成为其中一员,并在之后几年间得以任用,从此,启开了又一个多彩人生。
这一时期,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我党拨乱反正,国家实行改革开放新的时期。我参与了许昌地区(市)党委带领全地区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贯彻党中央《关于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决定,并开启许昌砥砺奋进,水韵莲城的辉煌乐章。参加了地委(区划后为市委)平反冤假错案,落实干部政策;核查“文化大革命”中“三种人”;以及确定新中国成立前干部参加革命工作时间等一系干部审查工作。
笔者是这一时期的亲身经历者,笔者感受到:那是党的优良传统得以恢复和光大的最好时期,党风正扬,信念坚定,团结奋进,事业性强。我在这样一个氛围的环境里,为党和人民群众工作,得到组织上的认可,可以说是改革开放红利的享受者。有义务、有责任把这一时期参与的经历及感受记录下来,让梦想在祖国七十华诞的节日里放飞。
一、为适应改革开放新形势的需要,干审工作务必解放思想
在我党成立近百年的光辉历程中,带领全民族人民经过28年浴血奋战,前仆后继,终于让中国人民站起来,又经过70年的自力更生,发奋图强,尤其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改革开放,成就瞩目,实现了强起来,吹响了“中国富”的乐章。为了保证党的宗旨、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党必须建立一支有战斗力、有党性,使命担当、初心永驻的干部队伍,而保证其纯洁性,是各个历史时期党的首要任务。早在第一、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尤其是白色恐怖的艰苦环境中,我党就把“纯洁内部”放在慎之又慎的位置。在抗日战争时期,干审工作就更规范化了,早在1940年延安时期,党就做出了《中央关于审查干部问题的指示》(见审干政策汇编第一集)。
新中国成立以来,为适应社会主义革命各个历史时期形势的需要,党更把纯洁内部,干部历史审查摆在重要位置,干审成了各级党的纪检和组织部门不可或缺的内设机构职能。在“文化大革命”非常时期,曾一度受到干扰被削弱。但粉碎“四人帮”之后,很快得以加强。
1976年对中国人民来说,是极其难以忘却的一年。十年动乱终于结束,但是民族如何复兴,中国向何处走,尤其是如何让老百性过上好日子,是亿万民众关切的问题,自然而然引起新一届中央领导的思考。
以邓小平同志为首的一批老同志,对“文革”历史教训进行认真总结,于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提出《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改革开放总的发展治国方略,得到全党全国的拥护。解放思想是时代的要求,是全方位的,“是一个思想路线问题,是一个重大政治问题,关系到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问题。”
自此,以全新的思维,来回顾和审视各个历史时期干审工作,以党的实事求是优良传统来处理审干遗留问题。“平反”与“落实”工作从1979年开始,党的各级对反右派、反右倾、“四清”,以及“文革”中造成冤假错案进行严肃认真复查,此间对“文化大革命”中打砸抢事件首先审查处理,接着把“文革”中“三种人”核查工作摆上日程,从而为维护大局,为抓革命,促经济、改民生,创造安定和谐局面。
实践证明:党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上提出的“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战略方针是正确的,是伟大的明智决策。尤其是适时提出干审工作也要解放思想。拨乱反正,有错必纠,从而使历史上各个时期,由种种主客观原因,造成的冤假错案,蒙受的不白之冤,且是为党和人民事业做出过重大贡献的同志,获得政治上和身心上的解放,焕发革命青春,为祖国“四化”建设做贡献。
二、各级党委坚决落实干部政策,为改革提供组织保障
许昌是“文化大革命”的重灾区,和全国其它地区一样,十年“文革”,造成思想上的混乱,经济上的滞后,民生上的困境。“文化大革命”的结束,党内和民间形成了一个思想要不要统一,中国向何处去的舆论潮流。许昌地委适时组织全区党员干部,自上而下深入开展“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大讨论,使全区党员干部以及广大人民认识得以统一,为拨乱反正打下理论和思想基础。思想解放,促进思想战线、政治领域、工农业战线以及文化、教育、科学、艺术等领域的改革,迎来了干事创业的春天。
同样,许昌地委(市委)在落实中央、省委平反冤假错案工作中,解放思想,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组织和实施了以下审干工作;一、平反各个历史时期的冤假错案;二、审查“文革”中“三种人”的定性及处理工作;三、地下党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四、关于“中原突围历史问题”的妥善解决;五、关于新中国成立前干部参加工作时间的认定工作(即离休与退休时间审定)等等。
对待平反与落实,我认为:一是地(市)委一班人政治敏捷,党性强,紧跟党中央和省委布置,思想统一,把落实政策工作摆上日程,书记挂帅,专职书记亲自抓;二是党委班子对政策学习和理解的透彻,实事求是的处理冤假错案件,善始善终的落实干部政策问题,对重大案件党委集体听汇报,把审查关;三是组织健全,组建党性事业心强,有办案经验的专案队伍和班子一级抓一级,形成齐抓共管的落实高效机制;四是建立来访来信登记、调查审理、汇报审定和处理结案等审理制度;五是保证审干办公室经费的落实。
由于地(市)委的重视,使全地区(市)平反与落实得到省委领导小组的肯定,经验在当时得到推广。干审工作为许昌稳定、发展、步入改革开放新时期,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证。
三、党风的恢复与发扬,激励着我前行
在中国正在强,中国一定强,全民逐梦的今天,说梦想是心里话。因为,在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的七十年峥嵘岁月里,我们每个人都有励志追逐的美好梦,因为人生就是逐梦的过程。但是,个人逐梦和祖国复兴之梦一样,也有风风雨雨,奋斗之路并非平坦,我的人生之路也是如此。
我青春逐梦,韶华报国,蓝天骄子,二十四年,可谓十分光彩。然而转业之后,成为“一无住房、二无职位”的企业待分配者,面对此种情况,一时难以适应,情绪消沉,那里还谈得上“事业心”!可以说:是“抽调”改革人生,是“党风氛围”点燃了重新为人民服务的激情,助力“梦想”的再一次放飞。
如前所述,我1984年初转业时,正值许昌地委、专署引领全区人民抓党建、促经济时机。可以说,当时党内外风气是很好的,正是:干事创业氛围好、莲城正迎春风时。常言道:“环境育人”。我得益于这个好环境:一是抽调到党委部门,责任和担当受到熏陶,必须提高政策水平,适应时代需要。平反冤假错案,落实干部政策,政策性强,尤其看到地区中心组领导对落实的重视程度,有时列席审理会议,责任心油然而升。二是在领导身边工作,时时受到教育,受到警示。那时,参加市、区整党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都是党性强、水平高的老同志,他们深知平反与落实这项工作的重要性,一方面组织严密,指导得力;另一方面严格把关,防止急躁,不搞“拍脑袋”案件。譬如:许昌市委杨建民副书记,主抓落实政策,凡案件亲自听汇报,强调调整材料的真实可靠性,不搞新的冤假错案。组织部副部长刘贺云同志经常告诫我们:“我们掌握被审查同志政治生命的一票否决权,审之又审是我们的党性所在”。三是给领导当“秘书”,受他们品德的感染。在1984年—1988年间,我曾在地、市两级整党和干审科两级领导下工作,他们虽然在“文革”中蒙过冤有怨气,但出来工作对党的事业忠心耿耿,原则性强。譬如:原许昌市政法委副书记王云峰,亲自挂帅,主抓核查“文革”“三种人”工作,对政策吃得透,是我们工作组的主心骨。原许昌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局长)马春华老领导,坚持原则,敢于碰硬,是“三勤”干部,为严把定性关,经常率领我们到省里汇报,这样就少走弯路。更让我深受感动的是,我的顶头上司——蒋振南科长,兢兢业业为党工作,1987年不幸患胰腺癌,在病危时,仍念念不忘审理案件,一一交待事项,其场景催人泪下。四是注重新同志的培养,相信、放手、大胆让年轻人在审干工作中经受锻炼,我、王中禄、朱国林等军转干部,每每回忆抽调这段人生经历,都感受颇深。
四、梦想与改革同行,初心永驻在路上
应该说:我十分珍惜这来之不易的抽调机遇,把“蓝天骄子”这个耀眼光环忘掉,放下一切包袱,全身心的投入到新的事业中。我是从以下四方面加以提高的:
(一)增强责任意识,刻苦政策理论学习,力求早日实现从外行向内行的转变。干审工作在这一时期,新政策出台很多,干审部门的人员责任重大,即需要“上情下达,也要及时做到下情上报”。我坚持认真学习,吃透精神,领悟关键。从开始不以“抽调”人员而放任,至后来当以“份内”职责而引领,我主抓干审科工作后,将文件汇编成《资料百题小知识》,培训县、区干审人员,并供落实政策的业务中参考使用,反响较好。
(二)做学习的有心人,竭尽全力当好领导的秘书和参谋。审干是审查人历史的工作,尤其是“申冤”和“查实”,还历史一个真实,还上访人员一个“说道”的过程,我从受理、到立案调查、直至结案,力求全程参与,使其获有话语权,为领导出好点子,排忧解难。
(三)修德养性,当好干部之家的服务员,把党组织的温暖送到来访干部的心坎上。那几年,无论是接待基层汇报案件的同行们,还是登门申述要求的上访人,甚至是已结案,还三番五次登门的重点者,都热情接待,以理服人,这是职责,代表的是“组织”。
(四)用好党组织赋予的手中权力,为每个被审查人员政治生命负责,为向组织要求正当合理政治待遇同志当好服务员。譬如原许昌市公园陈继尧同志因地下党历史问题蒙冤30余年,1984年6月经调查,属冤案,予以落实,并对其遗属子女提出的8个问题一一解决,其家人十分感激,社会反响强烈;又如原市政法战线一位干部在“文革”期间,参与批斗老干部活动,受害老干部诉求强烈,在整党核查“三种人”期间,经调查审理认为属教育范畴,作出不应影响提拔使用组织决定,使其倍感党组织的温暖。还有魏都区张文明夫妇“民先”的认定;禹州市的“中原突卫历史遗留问题”落实;长葛市原政协主席闫位中的“情侦”历史问题的积极解决,以及大批新中国成立之前参加革命工作老同志时间认定问题等等工作,都积极高效完成。
总之,由于恪尽职守,敬业为党的事业工作,受到上级和各县、区组织部门同行的好评,1985年、1987年被市直评为“先进工作者”。我本人在五年里从“临时借调”到“正式调入”;再到委以重任,于1988年8月,从干审科科长进入县级领导岗位。一个干部在本职工作中,能受到组织上的认可,这应是最大幸福与安慰。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七十周年,我作为旧社会出生,有着苦难童年经历的人,回顾76年人生道路,深感满足,虽然谈不上五彩,但无愧于军旅,无愧于五星红旗,“清清白白做人,坦坦荡荡为官。快快乐乐过晚年。”足也!
因为我是峥嵘岁月的励行者;拨乱反正时期的见证者;更是改革开放,青山绿山、中国逐梦时代的红利享有者,一生逐梦情切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