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8年,党的六大在莫斯科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这是党的历史上唯一部在国外修改 和通过的党章。这部党章在“审查委员会”“党的纪律”以及“党的组织系统”等章目中强调了要严肃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对于在严酷环境下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具有积极意义和深远影响。
01 从筹备到召开费尽周折的六大
大革命失败后,国内形势十分紧张,在事关革命对象、前途以及党的组织如何发展等重大问题上,党内存在着认识上的分歧和争论,迫切需要召开一-次党代会来统思想。1927年11月,中共中央临时政治局扩大会议通过了召开党的六大的决议,并决定党的六大“于1928年3月初至3月半之间召集”。
然而,当时的国内环境十分恶劣:白色恐怖严重,国民党到处捕杀共产党员,要找到一个能够保证安全的地方开会非常困难。就在选择开会地点之时,中共中央得到了赤色职工国际第四次代表大会、共产国际第六次代表大会和少共国际第五次代表大会将于当年春夏在莫斯科举行的通知。考虑到届时将派代表团出席这几个大会,而且中共中央也迫切希望能够得到共产国际的及时指导,于是,中共中央决定报请共产国际执委会批准,能够让党的六大在苏联境内召开。据李维汉后来回忆,1928年3月底,共产国际来电,“让六大代表去莫斯科开会”。这样,开会的地点就最终确定下来了。
参加党的六大的会议代表们冒着生命危险分批出发,经大连、哈尔滨赴苏。这其中,周恩来夫妇的惊险遭遇颇具代表性:邓颖超后来回忆道,他们5月初乘日本轮船离开上海,船靠大连码头时遭到日本方面的盘问。首先是问周恩来是做什么的,他回答是做古玩生意的(实际上,他们所携带的箱子里连一件古玩也没有)。后来,又问到哪里去,周恩来则回答说去吉林。再问到东北干什么,周恩来回答说去看舅舅。于是,日本方面又当即让周恩来跟他们去水上警察厅。在那里,他们详细询向了周恩来的出生年月日、学历、职业等信息,当问到他舅舅姓什么、叫什么时,周恩来回答说舅舅姓周,叫曼青。问他是干什么的,答日:在省政府财政厅任科员。当他们问道:你舅舅姓周,你为什么姓王?周恩来回答说:在中国,舅舅和叔叔是有区别的,姓氏是不一致的, 因此,我舅舅姓周,我姓王。对方又说:我看你不是姓王而是姓周,你不是做古董生意的,你是当兵的。周恩来伸出手来说:你看我像当兵的吗?他们仔细端详后,发现周恩来的手并不像当兵的手,然后又打开抽屉看卡片,对周恩来说,你就是周恩来。周恩来于是又反问他们,你们有什么根据说我是周恩来呢?我姓王,叫王某某。对于他们的一系列的盘问,周恩来都泰然沉着地一一作了回答。当周恩来夫妇乘火车去长春时,他们的座位对面又坐着跟踪的日本人。到长春旅馆后,周恩来立即换上长袍马褂,把胡子刮掉,才乘火车去了吉林。据邓颖超回忆说:我们在伯父家停留两天,我和恩来商定,他先走,到哈尔滨二弟家住,再隔一天,由他三弟陪我赶到哈尔滨会合。可是,我们在哈尔滨接头的证件已毁掉,无法联系相关人员。幸运的是,六大代表们分批出发,在我们后面还有一批,其中有李立三同志,因此,我每天到火车站等候李立三同志,一连数日都没有接到,真是有点着急,最后还是等到了。经过同他的联系,才同哈尔滨外国朋友联系上了。这样,我们才离开哈尔滨去莫斯科参加党的六大。
1928年6月18日至7月11日,党的六大在莫斯科郊外纳罗法明斯克城五一村的一所旧式庄园——银色别墅召开。 把会址设在这里,主要是为了保密。为保险起见,对来自中国各地的140多名中共代表按报到顺序分别编号。会议期间,均按“某某号同志”称呼而不提及人名,如邓中夏为“1号同志”,周恩来为“22号同志”。大会由周恩来担任主席团成员和大会秘书长,瞿秋白致辞,共产国际代表布哈林作报告。此次大会除通过了一些重要决议外, 大会还于7月10日讨论通过了修改后的党章草案。当进行到这项议程时,周恩来首先作了说明:党章草案已由章程修改委员会修改了一半,因来不及修改完毕,所以提交大会讨论修改。说明之后,大会即宣读了党章修改草案并逐条进行了讨论,最后付诸表决。最终,大会一致通过了修改后的《中国共产党章程》。
02 共产国际指定党章起草团队
由于党的六大在莫斯科召开,因此得到了共产国际的直接指导和各方面的帮助。共产国际总书记布哈林和东方部副部长米夫等组成的共产国际代表团直接领导了大会的工作。他们参加了大会文件的起草、修改和其他各项准备工作,并参加了领导人选的酝酿。
共产国际抽调了大批人员,分为11个小组,为大会起草准备了11份决议草案。在这11份决议草案中,就包括党章和党纲草案。
六大党章草案的报告人是邓中夏,而起草人则是共产国际指定的团队,组成人员为瓦西里耶夫、诺林、沃尔克、贝尔曼、苏兆征、向忠发和米夫。这其中的几位苏联人大都曾在或正在莫斯科中山大学任教,对东方特别是中国的情况相对了解,如米夫就是莫斯科中山大学校长、共产国际东方部副部长。同时,在决议草案起草过程中,这个团队也很尊重中共的同志,并注重了解中国情况。决议草案完成后,他们还专门向中国方面征来了意见。如在大会召开前的1928年4月10日,瓦西里耶夫在给中共中央的信中说,“寄去贵党的示范章程草案”“我们并不建议你们作为不加任何修改就完整通过的文件”。然而,党章起草的主要承担者毕竟大多是外国人,中方的两个代表苏兆征和向忠发虽然也参与了起草工作,但他们同时也参与了军事议案和职工运动议案的起草工作,因此,对党章草案的影响有限,这也导致了六大党章在内容和体例上深受苏共十四大党章的影响。
六大党章无论是在内容还是在结构上都深受苏共十四大党章的影响,许多条文直接来自苏共十四大党章,或者仅有细微的文字差别,或者嫁接了苏共党章条文的精神内核。1925年12月,苏共十四大通过的《全苏联共产党(布尔什维克)党章》是苏共党史上变化显著的一部党章。这部党章共有15章100条,分别为党员、候补党员、党的组织机构、党的中央机关、区域(边区)组织、省组织、专区组织、县组织、乡(区)组织、党支部、监察委员会、红军中的党组织、党的纪律、党的经费等。苏共十四大党章中特别强调并提高了监察委员会的地位和作用,对各级监察委员会的组织、职权等也都作了更为详尽的规定。1927年11月,联共(布)第十五次代表大会上又将党的监察委员会改为审查委员会。受其影响,中共六大党章也设立了“监察委员会”专章。
03 严肃执行党纪产生实效
修正后的中共六大党章与此前相比,在结构上有一些调整,共15章53个条目,包括名称、党员、党的组织系统、支部、城乡区的组织、县或市的组织、省之组织、党的全国会议、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中央委员会、审查委员会、党的纪律、党的财政、党团、与共产青年团的互相关系等内容。删去了党的建设、党的中央机关、监察委员会、经费等章节,增加了党的名称、党的组织系统、党的全国大会、中央委员会、审查委员会、党的财政等章节。
六大党章在“审查委员会”“党的纪律”这两章中明确提出,“为监督各级党部之财政,会计及各机关之工作”,党的全国大会,省县市代表大会选举中央或省县市审查委员会;“严格的遵守党纪为所有党员及各级党部之最高责任”“不执行上级党部的决议和犯了党内认为有错误的其他过失,应由相当的党部予以纪律上的处分”。此外,六大党章还有一些强调党的组织纪律的条款分散在“党的组织系统”等部分,这对于加强党的政治纪律建设、严肃财经纪律具有积极意义。
1932年5月,时任中华苏维埃政府瑞金叶坪村苏维埃政府主席的谢步升,因生活腐化、欺男霸女、走私物资、贪污巨款、杀人越货等罪名,被中华苏维埃临时最高法庭判处死刑。这是党的六大后严肃执行党的纪律的一个鲜明例子。
谢步升家境贫穷,1929年参加工农武装暴动,1930年加入党组织并任瑞金县叶坪村苏维埃政府主席。随着职务的变化,他的思想作风逐渐开始蜕化变质:谢步升利用职权贪污打土豪所得的财物,偷盖苏维埃临时中央政府管理科公章,伪造通行证并私自贩运物资到白区出售。同时,为了谋妇夺妻、掠取钱财,他甚至还秘密杀害干部。谢步升被抓获归案后,当地群众拍手称快,但是却遭到了在苏区中央局个别人的阻挠。
邓小平知情后拍着桌子说:“我们苏维埃政权建立才几个月,有的干部就腐化堕落,贪赃枉法,这叫人民怎样相信我们的党,相信我们的政府?”“像谢步升这样的贪污腐化分子不处理,我这个县委书记怎么向人民群众交代?”随后,邓小平亲自到苏区中央局反映谢步升的犯罪问题,同时向毛泽东汇报了此案。毛泽东为此作出指示:“ 腐败不清除,苏维埃旗帜就打不下去,共产党就会失去威望和民心!与贪污腐化作斗争,是我们共产党人的天职,谁也阻挡不了。”
谢步升认为自己当过暴动队队长,打土豪分田地时立过功,随即向中华苏维埃临时最高法庭提出上诉。5月9日,谢步升的上诉被驳回,下午3点,他被执行枪决。
1933年12月,毛泽东颁发了关于惩治贪污浪费行为的训令,规定“贪污公款在500元以上者,处以死刑”。后来,毛泽东主持人民委员会会议,又先后处死了唐达仁、左祥云等贪污腐化分子。中央苏区还创造性地实行了独立审计建制,为巩固新生的苏维埃政权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党章发展史上,六大党章反映了当时国内革命斗争形势及党内环境的特殊性与复杂性,其总的原则和精神基本上是正确的,且对在当时的“非常环境”下加强党的自身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
(摘自: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共产党人和党章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