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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和国拒绝腐败:“三反五反”决策内幕

时间:2022-06-29  来源:  作者:

公审刘青山、张子善大会现场。(新华社)

  在新中国刚刚建立,百废待兴、百业待举的情况下,以毛泽东为首的中共第一代领导集体,为了共和国的长治久安,就发起了声势浩大的“三反”运动,以及为将贪污、浪费、官僚主义彻底铲除而发起的“五反”运动。

  “三反”运动直接发端于当时在全国开展的增产节约运动。1951年7月后,抗美援朝进入了边打边谈的阶段,国家不得不把本来可用于经济、文化建设的财力、物力和人力继续用于国防。军事行政费用的增加,给国家财政造成了沉重的负担。资金从哪里来?出路何在?回答是只能走开源节流的路子。

  这一年的10月23日,毛泽东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的开幕词中庄严号召:“为了继续坚持这个必要的、正义的斗争,我们就需要继续加强抗美援朝的工作,需要增加生产,厉行节约,以支持中国人民志愿军。这是中国人民今天的中心任务……”

  然而,随着增产节约运动的深入发展,各地都揭露出了触目惊心的贪污、浪费和官僚主义问题。

  其中,贪污现象有逐渐上升之势。据华北地区报告,1950年共发现和处理贪污受贿、腐化堕落干部303人。1951年上半年增至531人。在华北、中南、西南、西北各区,亦连续揭发和处理了若干贪污事件。令人吃惊的是,河北省在11月揭发出了天津原地委书记刘青山,天津原专区专员张子善的巨大贪污案。

  浪费现象、违反财经纪律、化大公为小公以及官僚主义问题也很严重。1951年11月1日,中共中央东北局第一书记高岗向中央作了《关于开展增产节约运动进一步深入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斗争的报告》。

  这个报告引起了党中央和毛泽东的高度重视。毛泽东在为中央起草的转发这个报告的批语中严肃指出:“……请你们重视这个报告中所述的各项经验,在此次全国规模的增产节约运动中进行坚决的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斗争。”

  这是中央首次提出开展“三反”斗争问题。

西南贸易部与中国店员工会重庆工作委员会、重庆工商业联合筹备委员会联合举行反贪污、反行贿动员大会。

  稍后,中央又陆续收到了各中央局报来的发现大贪污犯或落实“三反”斗争的报告。

  12月1日,党中央作出了《关于实行精兵简政、增产节约、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和反对官僚主义的决定》。以这个决定为标志,中央正式拉开了“三反”运动的序幕。

  按有关“三反”运动大体经历三个阶段的说法,至2月份,运动仍处在第一阶段,即检举揭发阶段;3、4月份为第二阶段,亦即处理阶段;6月定案处理工作基本结束,“三反”运动进入第三阶段,即建设阶段。

  不言而喻,大贪污犯对革命和建设危害甚大,所以当时人们称大贪污犯为“老虎”。打“老虎”也是自上而下开展起来的。1月19日,周恩来主持中央直属机关总党委扩大会议,宣布运动进入集中力量打“老虎”阶段。

  以此为开端,毛泽东又陆续批转了各地、各部门上报的多份有关打“老虎”的报告和经验,其注意力完全集中在打“老虎”上。

  毛泽东高度警觉,担心漏掉大“老虎”。在随后的一些批示中,要求“规定自己的打虎目标”“计划酌量增加预算”“打虎要有一套战术,凡已普遍展开的,就要迅速总结经验,组织专门打虎部队,向大小老虎突击”“老虎不捉净不许收兵”等等。但同时也提出了“可疑错,不可打错,防止逼供信”的要求。

  据统计,全国县以上党政机关参加“三反”运动的总人数为383万多人(未包括军队的数字)。经核实,贪污1000万元以上的共10万余人,约占参加“三反”运动总人数的2.7%。经审理定案,绝大多数免予处分,部分给予行政处分,判处有期徒刑9942人,判处无期徒刑67人,判处死缓9人,判处死刑42人。毛泽东原来提出的“打虎”指标和估计需要判刑的人数,比这要高。

  “三反”采取群众运动的方式进行,决定于当时的历史条件和历史经验。运动中间在追查贪污犯的“打老虎”阶段,发生了“逼、供、信”的偏向,错误地伤害了一些同志,打出了一批假“老虎”。同时,正常的工作秩序也受到了一些影响。

  毛泽东力求及时纠正这种偏差。1952年5月9日,他在中央转发一份报告的批语中强调:“必须将一切真正的贪污犯、贪污嫌疑分子和弄错了的人按照中央历次指示和政府法令认真地如实地加以判处和审查清楚,不得放纵一个坏人,不得冤枉一个好人。”运动后期,采取了这种实事求是的态度,及时纠正了工作上的缺点、错误。

“五反”示威大游行 (新华社)

私商和蜕化分子相勾结

  随着“三反”斗争的深入,在揭发和清查贪污分子的过程中很快发现这样一个事实:许多贪污分子的违法行为和社会上不法资本家的违法活动有着密切的联系。

  1951年12月20日,华东局在给中央的《关于开展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斗争的报告》中,亦更鲜明地提出:

  “鉴于党政内部的贪污往往是由非法商人从外部勾结而来的,因此,必须注意调查奸商并发动群众检查控告不法商人的运动。”

  毛泽东洞察秋毫,当然也觉察到了这种动向。

  12月23日,毛泽东在批转华东局报告的批语中称:“这个报告很好,请在党内刊物上发表。”

  随后,12月31日,当薄一波向毛泽东汇报“三反”运动情况,讲到资本家往往用给回扣的办法收买拉拢我们的采购人员时,毛泽东插话说:“这件事不仅要在机关检查,而且应在商人中进行工作。过去土地改革中,我们是保护工商业的,现在应该有区别,对于不法商人要斗争。”

  当时,大量事实表明,进入1951年,随着共和国财政经济状况的好转和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一些资本家开始不守规矩了。

  他们的主要违法活动有:行贿、偷税漏税、盗骗国家财产、偷工减料和盗窃国家经济情报。人们称此为“五毒”。

  “五毒”行为不仅腐蚀了一批国家干部,引发和助长了贪污、浪费、官僚主义,而且在经济上、政治上给党和国家造成了严重后果,反“五毒”斗争正式提到党中央的议事日程。

  1952年1月26日,毛泽东在为中央起草的《关于在城市中限期开展大规模的坚决彻底的“五反”斗争的指示》中,向全党进一步说明:“在全国一切城市,向着违法的资产阶级开展一个大规模的、坚决的、彻底的反对行贿、反对偷税漏税、反对盗骗国家财产、反对偷工减料和反对盗窃经济情报的斗争,以配合党政军民内部的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反对官僚主义的斗争,现在是极为必要和极为适时的。”

“三反”“五反”时期的宣传标语和宣传画。

邓小平的建议同中央的考虑不谋而合

  轰轰烈烈的群众运动,特别是“三反”“五反”一起搞,整个社会都震动起来了,正常的经济生活必然会受到一定影响。

  正如薄一波在回顾当时的情况时所说:“一部分经济部门的工作几乎停顿,国营企业的业务活动也受到冲击;加之资产阶级惊恐不安,并用歇业、停工的手段来要挟我们,大批私人工商户停业、半停业,使经济活动出现严重的堵塞现象,基本建设项目纷纷推迟,军事订货减少,商品货币流通遇到障碍……”

  恰在此时,邓小平和他所任第一书记的西南局就“三反”“五反”运动开展后出现的一些新问题,于2月22日和29日给毛泽东和中共中央发来了两封很有见地的电报。

  2月22日的电报认为:从外部来说,主要是工商业表现出暂时的显著的停滞现象,贸易额大大缩小,税收大幅度下降,许多私营工厂无事可做,大量的建筑工人失业。工商业的停滞使大量城市贫民生活受到影响,他们对“三反”“五反”已开始表示不满。特务亦借此兴风作浪。从内部来说,主要是一些财经机构垮了。过去,许多事情都是留用人员或新招收的知识分子负责,“三反”以后,他们中将有一大批不能继续留用,而暂时又无人接替工作,这个问题不设法解决,国家财经机关很难应付局面。

  2月29日的电报主要认为,“暴利的提法是很不妥当的”,建议“暴利应列入盗窃国家财产或因此而使国家受到的损失为好”。

  邓小平及西南局的这些分析和建议,与中央的考虑不谋而合,毛泽东分别于3月1日和3月7日复电表示同意。

  毛泽东说:“请各中央局严重地注意解决邓小平同志电报所提出的那些同样的问题。”

  此间,党中央和毛泽东适时调整“五反”部署,采取措施,加强控制,维持经济生活的正常运转。

  在运动的部署上,决定适当缩短持续的时间,全国最大的城市上海暂不发动“五反”,县以下的“五反”推迟到春耕以后,中等城市尚未开展运动的也要视情况进行安排。

“五反”运动也带来一些“后遗症”

  “五反”运动好似一柄双刃剑。

  1952年5月5日和6日,华东局、浙江省委、上海市委,分别向中央和毛泽东报告了“五反”运动中的一些情况、经验和建议。

  其中,华东局代理书记谭震林在5日的报告中说,由“三反”“五反”引起的新情况,可概括为“工人失业、成品积压、物价下跌、不敢负责”16个字……

  5月9日,毛泽东批转了华东的三个报告,要求各地“对报告中所提出的问题认真加以研究”。

  毛泽东说:“打击要适可而止,不能走得太远;走得太远,就要发生问题。我们已经对资产阶级打了一下,现在可以在新的基础上和他们讲团结了。”

  5月30日,周恩来主持政务院第138次政务会议,在讨论薄一波的关于《结束五反运动时的几个问题》的报告时宣布:运动在取得重大成绩的基础上,将于6月结束。

  10月25日,党中央批转中央政策研究室关于结束“五反”问题的报告。

  报告说:根据华北、东北、华东、西北、中南5大区67个城市和西南全区的统计,参加“五反”运动的工商户总共有999707户,受到刑事处分的只有1509人(极少数尚未定案者不包括在内),仅占工商户总数的0.15%。其中,判处死刑和死刑缓期执行的仅19人,占判刑总数的1.26%。

  1954年,中央又指示各地,对“五反”的遗留问题再做一次调查。结果表明,除少数外,对绝大多数工商户违法问题的处理都是正确的。

  这样大规模的一场“五反”运动,做到这一地步,实已难能可贵。

  (本文摘自《党史博览》2002年第3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实施后,北京郊区的一对新人举行婚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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