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落实《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早日实现“人民群众高素质”的发展目标。3月3日,市委党史和地方史志研究室响应号召,积极开展《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活动。
活动中,市委党史和地方史志研究室全体干部职工共同学习《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志愿者又分别在许都广场和县武装部家属院向群众发放《条例》倡议书和宣传彩页,积极宣传讲解《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知识内容,倡导大家自觉遵守《条例》,切实增强履行文明行为的自觉性,做好文明的宣传者、引领者、先行者、践行者。
通过学习和宣传,进一步提高了全体干部职工和社区群众对《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知晓率和参与率,一言一行树形象,一举一动见文明。自觉遵守文明条例,共创文明美丽家园,切实提高市民的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