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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东平

时间:2019-12-12  来源:市委党史研究室  作者:党史研究室

  沈东平(1905—1938),原名张秉乾,河南舞阳人。1929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33年,爱国将领冯玉祥、共产党员吉鸿昌举起抗日反蒋大旗,组成察哈尔民众抗日同盟军,沈东平跟随吉鸿昌积极投入到抗日斗争中。同盟军失败后,沈东平被派到许昌、西华一带争取、改造地方武装,开辟地方上的抗日新局面。1934年春,吉鸿昌着手在河南发动中原暴动。沈东平多次往返天津,同吉鸿昌商议组建豫东豫西人民武装抗日自卫军、举行中原暴动的具体办法,并发动宝丰、鲁山、郏县、临汝等地的地方武装加入抗日行列,为豫东组建抗日武装创造了条件。1935年中共中央北方局派沈东平以许昌、西华为依托,恢复和发展中国共产党在河南的地方组织。1936年1月任中共许昌支委书记,隶属中共中央北方局领导。同年7月,沈东平在许昌主持成立了中共河南省临时工作委员会,并担任主要负责人。这标志着全省党的组织建设有了新的发展。1937年,沈东平任中共河南省委委员兼中共豫东特委书记。七七事变后,日寇铁蹄踏入豫东。为开展敌后游击战,他先后同国民党西华县县长楚博和淮阳专署专员刘莪青建立了统战关系,创建了西华人民抗日自卫军,并任参谋长。1938年7月,沈东平获悉驻睢县日军要给城南河堤岭日军据点运送弹药给养,当即决定打一个伏击战。7月29日,伏击战在日军经过的马路口村打响,在与日军援兵激战中,沈东平身负重伤,仍临危不惧,沉着指挥,打退了敌人一次次进攻。最终,他和17位勇士在掩护部队撤退时不幸牺牲,时年33岁。1951年,河南省人民政府追认他为革命烈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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