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追寻初心 许昌印记》为您介绍新中国成立后许昌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召开情况。
根据中共中央和中共河南省委指示,1949年10月,许昌召开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在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成立了以李庆伟为专员的许昌行政区专员公署及其工作部门,隶属河南省人民政府,机关设在许昌市古槐街,下辖15个县(市)人民政府。随后,各县(市)相继召开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经广泛协商,选举产生各县(市)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并根据要求,对各县(市)人民民主政权的职权范围、组织规则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全区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召开,民主产生了各级人民政府,人民群众在政治上彻底翻身解放,激发了爱党、爱国的情怀,坚定了永远跟党走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