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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恢复招生与“工农兵”上大学

时间:2021-03-31  来源:  作者:

  1970年6月27日,中共中央批转《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关于招生(试点)的请示报告》,10月15日国务院要求各地:1970年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按中央批转的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报告》的意见进行。凡过去面向全国招生的大学,条件成熟,必须到外省招生时,在中央规定统一招生办法之前,可暂由省与省之间协商解决。在具体招生上,实行群众推荐、领导批准和学校复审相结合的办法。学制可根据专业要求,分别为2至3年。对学生条件的要求是:政治思想好,身体健康,具有三年以上实践经验,年龄在20岁左右,有相当于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工人、贫下中农、解放军战士和青年干部、上山下乡及回乡的知识青年。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工人、贫下中农,不受年龄和文化程度的限制。学习内容为:以毛主席著作为基本教材的政治课;实行教学、科研、生产三结合的业务课;以备战为内容的军事体育课。各学科都要参加生产劳动。学生待遇:有10年以上工龄的老工人由原单位照发工资,要扣除学校发的19.5元,其他来自工厂、农村的学生每月发给伙食费和津贴费19.5元。解放军学生由部队负责供给。分配原则:学习期满后,原则上回原地区、原单位工作,也要有一部分根据国家需要,统一分配。全国部分高校试点招收工农兵学员41870人。

  根据国务院通知精神,许昌地区推荐郏县广阔天地人民公社的卢忠阳等少数青年进入大专院校学习。1971年8月13日中共中央批转《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纪要》(以下简称《纪要》),《纪要》提出:农业大学要统统搬到农村去,医药院校应坚定地把重点面向农村。根据《纪要》精神,河南省革委会豫发(1971)23号文件通知,河南农学院搬到许昌地区蒋李集农场建校,1972年开始招收工农兵学员,课程设有农学、烟草、植保、林学、畜牧、兽医、农机等七个专业。1974年3月至8月,全部由郑州迁入新校址(许昌地区蒋李集农场) ,占地3640亩。1975年2月25日,省委通知学校改名为:“许昌农学院”,党的领导和行政管理统一交许昌地委、行署。根据省革委豫发(1971)29号文件通知精神,地革委决定地区师范学校在各县(市)进行招生。培养目标为:热爱党,忠诚党的教育事业,一专多能的中学教师。学制为2年,开设语文、数学、机械、化工、农学、医学、体音美等专业。招生条件为:政治思想进步,身体健康,有实践经验,相当于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工农兵、下乡知识青年、民办教师与“赤脚医生”。招生办法为:实行群众推荐,领导批准,学校复审。学生待遇:在校期间每月由学校补助13.5元伙食和津贴费。分配原则:回原单位。许昌地区革命委员会决定:恢复许昌师范学校,指令陈瑞华、张时伦、王际云为负责人。由于原许昌师范学校旧校址被部队占用,师范恢复后选定郾城县石桥公社青年村(原郾城三中)为临时校舍。第一批工农兵学员300人,于1972年3月12日入校。6月中旬迁回原许昌市第二高级中学校址。4月7日许昌地区革委会通知许昌市革委会将许昌第二高级中学和原许昌师范学校现有的全部校舍财产收回地区,交许昌师范学校管理。

  遵照毛主席关于要从有实践经验的工人、农民中间选拔学生,到学校学习几年以后,又回到生产实践中去的教导,坚持自愿报名、群众推荐、领导批准、学校复审的原则。1973年3月,许昌地区首次大规模地推荐工农兵学员进入大中专院校学习,进入高等院校的有378名学员,其中,高中文化程度的有224人,初中文化程度的有154人。

  1974年7月,全区推荐521名工农兵学员进入高等学校学习。根据上级精神,体育、艺术、外语等科目进行了专业加试。招收在职职工,注意专业对口,医药、农林、师范等专业注意招收“赤脚医生”、农村人员、民办教师。在学员中,高中文化程度的249人,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272人;党团员占84%,共489人。1975年7月,根据省革委要求,河南全省的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全部实行“厂来厂去”、“社来社去”。全区共推荐944人进入高等学校学习,1242人进入中等专业学校学习。1975年8月,根据教育部通知精神,全国高校招生扩大了名额,省教育厅下达指标,许昌师范学校开设大专班,开始招收学员。其中,语文班50人,数学班90人。许昌师范学校、许昌卫生学校实际分别招大专班300名和319名。漯河师范学校招收中等师范学生300名,叶共大和禹县鸠山大学分别招收中等师范学生100名和120名。工农兵上大学、管大学,用毛泽东思想改造大学的招生制度改革,降低了新生的文化素质,同时也造成了教学秩序的混乱和教育质量的严重下降。中等专业学校和中学的招生也取消了文化课考试,采取类似高校招生的办法,从而在社会上造成了“读书无用论”风气的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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