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中国妇女的解放运动走上了蓬勃发展的正确道路,历经百年,进入了崭新的时代。特别是伴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的伟大实践,许昌市各级妇联组织在党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地走社会主义道路,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任务,团结动员全市广大妇女凝心聚力、改革创新,在许昌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中发挥了“半边天”作用,推动许昌妇女运动书写了一页页浓墨重彩的华章。
新中国成立后,社会主义制度在中国建立,国家为妇女提供了法律政策保障,使妇女获得了前所未有的进步和发展。改革开放后,“男女平等”被定为促进我国发展的一项基本国策,为跨世纪妇女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为了加强和改善对群团工作的领导,1989年,中共中央下发了《关于加强和改善党对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领导的通知》提出支持工青妇依照法律和章程独立自主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我市自1986年区划调整撤地建市成立许昌市妇联以来(原来是“河南省妇联许昌地区办事处”),在党和政府的重视和关怀下,成功地召开了许昌市妇女第一、二、三、四、五、六次代表大会,市委、市政府成立了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先后成立了许昌市“双学双比”协调小组、许昌市“巾帼建功”协调小组、许昌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暨和睦家庭创建协调组,并定期召开妇女儿童工作会议,各县(市、区)也建立了相应机构,增强了做好妇女工作的合力,妇女发展的社会资源更加丰富。自《九十年代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以下简称“两纲要”)实施以来,国务院每十年就会出台新的“两纲要”,市委、市政府也在国务院“两纲要”和《河南省妇女发展规划》《河南省儿童发展规划》(以下简称“两规划”)基础上,及时出台许昌市“两规划”,出台实施一批又一批惠及妇女儿童的政策措施和民生项目,市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适时对“两规划”指标进行监测、督导、评估,使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优化妇女儿童发展环境走上了法制化轨道,有力地推动了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在我市的贯彻实施。各级党委、政府对妇联工作的领导和支持力度不断加大,妇女工作在党委政府的全局工作中更有作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针对解决妇女儿童热点难点问题建言献策,主流媒体大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全社会支持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环境更加优化。
二、妇女展示才能的舞台更加广阔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我们走上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道路,为妇女工作的蓬勃发展指明了方向。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我市妇女参与经济社会建设的广度和深度空前拓展,广大城乡妇女顽强拼搏,大胆实践,实现了自身的进步与发展。
在农村,广大妇女积极参与学文化、学技术、比成绩、比贡献“双学双比”活动,成为新农村建设的主力军。市妇联因地制宜开展的“金叶、银花、玉米高产赛”、“十大能手”(粮、棉、油、烟、菜、瓜果、林业、加工、饲养、食用菌)达标活动,抓好“四个系列工程”(三八绿色工程、庭院经济开发工程、三八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程、高产开发工程)、“三个基地建设”(培训基地、服务基地、创收基地)和高效示范园区建设,极大地调动了农村妇女的积极性。她们不仅在传统的种植业和养殖业中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而且在农林牧副渔、工商运建服等综合经济实体中,也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城镇,广大女职工积极投身“巾帼建功”活动,她们立足岗位,建功立业,在经济、科技、政法、教育、文化、卫生、国防建设等各条战线、各个领域自强不息、施展才华,为我市大局稳定、社会和谐、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许昌市妇联着力提升妇女致富技能,规范认定一百多家妇女创业就业示范基地,举办各类技能培训班,持续搭建创业就业平台,举办女性专场招聘会,编印《许昌市妇女创业指南》,协助发放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创业妇女。开展“巾帼建功业,创先争优秀”“创业之星”评选活动,组织200多个巾帼文明岗创建人民满意窗口和优质服务品牌。致力营造创业就业氛围,积极参与中国妇女创业创新成果博览会、中国妇女儿童十年发展成就展,举办“巾帼建功”成果展、“指尖上的许昌”手工展,在许都大地不断掀起创业创新热潮。
市妇联致力于妇女思想引领。在全市妇女中广泛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针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等。改革开放后,各级妇联和有关部门配合,在全市城乡广泛开展了移风易俗活动,组织移风易俗事迹报告团在全市巡回报告,向全市妇女下发倡议书,举办集体婚礼,组织广大妇女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拥军优属、尊老敬老、扶贫帮困、禁毒禁赌等活动,在倡导文明、更新观念、抑制陋俗、建立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为适应新时期妇女工作需要,市妇联狠抓宣传队伍建设,在基层组建覆盖全市所有行政村的巾帼宣传队,并组建覆盖全市所有乡(镇、办)的网宣员队伍,她们围绕党的政策开展接地气的宣传。为增强宣传工作实效,建立以市级妇联微信公众号为核心,覆盖6个县(市、区)妇联的微信宣传矩阵,成立了123人的巾帼网络文明志愿者队伍,举办妇联系统微信展评、“巾帼心向党”“党史接力”等系列宣传活动,打造“莲城女性大讲堂”,开展“我与中国梦”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妇女听党话、跟党走的根基进一步夯实。
市妇联致力于先进典型培育。每年都要在各行各业、各条战线中表彰一批“三八”红旗手、“三八”红旗集体、巾帼建功标兵、巾帼建功先进个人、巾帼文明岗等先进典型,示范引领广大女性在许昌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建功立业。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提出《关于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决议》以后,各级妇联以家庭为阵地,以家庭美德建设为突破口,以家庭文化建设为龙头,开展了“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促使广大妇女把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与弘扬改革开放的时代精神相结合,树立正确的婚恋观、生育观和教子观,逐步形成了尊老爱幼、移风易俗、家庭成员共同进步的文明新风。党的十八大以来,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上级妇联关于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的统一部署,许昌市妇联把家庭文明建设作为品牌工作重点打造,通过广泛走访、深入挖掘、立体宣传,宣树了一批又一批的“最美家庭”。各级妇联上下联动,开展家风家训征集、家风楹联征集、晒家风故事、家庭助廉、家风巡讲活动,在城乡评选“和睦家庭”“好媳妇”“好婆婆”等荣誉,呈现出百万家庭共创文明的可喜局面,在全社会营造弘扬家庭美德的浓厚氛围,使寻找“最美家庭”活动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落地生根的有效载体和生动实践。
市妇联致力于人居环境改善。将“五美示范庭院”创建工作作为积极响应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和提升美丽乡村标准的重要载体,坚持以“摆放有序整齐美、卫生清洁环境美、花木茂盛绿化美、身心健康生活美、文明风尚和谐美”为创建标准,通过开展“庭院环境治理、巾帼志愿服务、品牌活动打造、文明家风培育”四项行动,深入推进“五美示范庭院”创建,促使家居环境显著改善,群众文明素质明显提升,和谐和善和美氛围日益浓厚。该活动自开展以来,受到了省、市有关领导肯定,中国妇女报、《中国妇女期刊》、《省农村要情》等媒体都分别刊登了我市创建“五美示范庭院”的生动实践。禹州市作为我市典型,多次吸引全国妇联、省妇联领导和外地市领导到此调研指导工作。
市妇联致力于妇女参政议政。妇女参选参政是宪法法律赋予妇女的一项基本权利,是政治民主化的标志之一,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尺。改革开放以来,许昌市广大妇女积极参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参政、议政的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一大批优秀女性走上各级领导岗位,县(市、区),乡(镇)党政领导班子配备目标逐步落实,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女性占比都有所增长,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女干部配备率逐年提高。在市妇联的推动下,许昌市第九届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中,文件提出“在候选人提名票和正式选举票上,要专设‘妇女委员’一栏”,为村(居)民委员会妇女委员专职专选制度的落实提供了有力保证,村(社区)“两委”中女性委员配备率达到100%。
市妇联致力于妇女创业创新。积极整合社会资源,搭建就业平台,线下联合市人社局等部门举办女性专场招聘会,线上依托市妇联微信公众号“许都之花”发布女性招聘信息,帮助妇女居家就近就业,同时缓解中小企业用工需求,真正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搭建交流平台。推送全国妇联“乡村振兴巾帼行动”网络课程,并根据妇女所需,扎实开展妇女技能培训工作,根据各地主导产业的不同,充分发挥各类巧媳妇基地的作用,把培训班办到村里、基地里、田间地头里,用通俗易懂的讲解、灵活便捷的方式向妇女群众进行现场授课,提高妇女创业就业能力。培树一批以种植养殖、手工制品、家庭服务、农家乐旅游、农村电商等具有当地特色的“巧媳妇”创业就业工程示范基地典型,大力发展适合妇女居家就近就业的产业项目,开展帮扶妇女特别是贫困妇女创业就业。截至2020年7月,许昌市共有20家省级“巧媳妇”创业就业工程示范基地,130家市级“巧媳妇”工程示范基地,197家县级“巧媳妇”工程示范基地,600余处“巧媳妇”加工点。为巧媳妇基地争取奖补资金,协助发放小额担保贷款为创业女性纾解融资难题。特别是2020年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市妇联联合许昌市邮储银行推出“巾帼创业贷”,为防疫期间创业妇女融资开辟了绿色通道,为全市复工复产作出了积极贡献。
许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将其纳入“平安许昌”建设的总体规划,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目标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不断提升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水平。市妇联广泛开展“送法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普法宣传活动,积极开展预防邪教、防艾滋病、防诈骗、防拐卖等宣传教育工作,线上线下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提升妇女学法、懂法、用法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营造男女平等的社会氛围。大力推进12338维权服务热线、基层维权站点、维权队伍建设,为妇女提供信访代理、法律援助等维权服务,妇联协调、部门合作、社会联动的“大调解”机制日趋完善。还利用城乡社区“妇女之家”阵地开展妇女议事会等妇女议事工作,不断提高妇女群众民主参与的意识和能力。妇女的权益保障水平不断提升,男女同工同酬,妇女参加城乡居民、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比例与男性基本持平,妇女受教育程度得到大幅度提高,妇女婚姻家庭地位得到了历史性改观,妇女健康状况不断改善,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健康生活、共同进步已成为婚姻家庭生活的主流。
各级妇联组织多措并举对贫困妇女实施帮扶救助,鼓励引导各级“巧媳妇”示范基地帮助贫困妇女创业就业。持续实施“贫困母亲救助”行动,整合社会资源,筹措爱心捐款分批为“贫困母亲”发放每人1000元救助金。各级妇联认真实施省定、市定民生实事预防出生缺陷产前筛查和新生儿“两病”免费筛查工作,为避免因出生缺陷引起的家庭致贫、返贫作出了积极贡献。大力实施“阳光母亲”计划,线上线下宣传宫颈癌、乳腺癌(以下简称“两癌”)防治知识,扎实开展省定、市定民生实事“两癌”免费筛查工作,积极申报全国、省妇联“两癌”救助金,为符合救助条件的农村“两癌”患病贫困妇女发放每人1万元的救助金,争取中华妇女儿童基金会“两癌公益保险项目”资金50万元,免费为我市即将参加“两癌”免费筛查的1万名农村适龄妇女提供一年总价值50万元的女性综合健康保障的保单,确保乳腺癌、宫颈癌“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有效缓解患病妇女家庭的实际困难。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筹措爱心捐款捐助贫困、残疾、留守儿童,协调市财政为排查出的困境儿童发放每人600元的救助金。市妇联深入开展“恒爱行动”、“关爱留守儿童手拉手”活动、防性侵“女童保护”项目、暑期安全教育活动、心理健康教育活动、送法进校园活动等活动,建立覆盖全市的困境儿童信息库(1550名),发动社会各界开展志愿结对帮扶活动。围绕科学家教理念传播,在100%的城市社区建立家长学校2539所,开通许昌女性家庭教育网络专栏,成立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开展家教报告会,举办家教骨干培训班,启动“心系妇儿——家庭教育空中课堂”公益项目,帮助家长为孩子系好人生第一粒扣子。
五、妇联组织建设活力迸发
长期以来,各级妇联组织坚持“增三性”“去四化”要求,不断推进妇联改革纵深发展,不断激活妇联组织活力,增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成效。市妇联联合市委组织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建带妇建推进基层妇联组织建设的意见》(许组文〔2019〕102号),从带思想建设、带组织建设、带队伍建设、带作风建设四个方面明确了党建带妇建的目标要求,特别是对基层妇联工作经费作了明文保障,对于调动妇联干部积极性提供了坚强的政策保障。许昌市在全省率先将村妇代会改建为村妇联,全面完成乡镇(街道)及村(社区)妇联换届改建任务,实现了基层妇联工作由“一根针”到“一张网”的转变。在村妇代会改建妇联的基础上,推进在各行政村(社区)组建“四组一队”(发展区、权益组、宣教组、家风组、巾帼志愿服务队),吸纳各有专长的女能人开展妇联工作。在省级、市级示范“四组一队”的引领下,村(社区)做妇联工作的人增加到几十个到一百多个不等,基层妇联队伍明显壮大,成为村“两委”的得力助手,形成群众工作群众做的生动局面。市县两级妇联对全市的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中的妇女组织建立情况进行摸底,推动在符合条件的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中建立妇联组织,使“坚强阵地”和“温暖之家”真正扎根在基层和妇女群众之中。推动把“妇女之家”纳入各级党建阵地和村(社区)党群综合服务中心整体规划,逐步完善“妇女之家”硬件配套设施和内部管理制度,积极探索在“四新”组织设立“妇女微家”,在基层妇联组织亮“妇联在您身边 服务随时相伴”服务理念,亮妇联标识、亮组织架构、亮工作职责、亮活动内容,基层妇联活力空前迸发。
在妇联干部队伍建设方面,市县两级妇联在组织部门的支持下,规范配备兼、挂职副主席等妇联干部,实现了领导专兼挂、队伍多元化的格局,为妇联工作注入了新的生命力。实施“基层妇联领头雁培训计划”,加大对乡镇(街道)、村(社区)妇联主席的培训力度,基层妇联干部素质能力整体得到优化提升。
此外,网上妇联建设改革卓有成效,许昌市妇联创办的“许都之花”微信公众号传播力指数稳居全国地市级妇联系统前列,实现了妇联工作网上做。
不忘初心,砥砺前行。许昌市妇女儿童事业将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不断创造新业绩、展现新作为、开创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