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建高质量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工作高质量发展。主要情况如下:
一、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机制沿革
(一)第一阶段:自行招标。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未引进招投标制度前,大多是包工头找领导要活干,权钱交易盛行,把不少领导干部拉下了水。九十年代初按照国际惯例开始引入了工程招投标,当时是没有成立招标采购平台或相应机构,大都由建设单位(即业主)成立工程指挥部,自己组织几家企业竞争确定施工单位。
(二)第二阶段:行业管理。1998年以后,为解决上述业主单位自行分散组织招标出现的问题,各行政主管部门相继在本行业成立了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产权交易中心、地产交易中心 (俗称“小中心”),并引入招标代理等中介机构。
(三)第三阶段:集中整合。2009年中纪委“治工办”出重拳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指导支持各地把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招拍挂、产权交易从部门职能中分离出来,建立不隶属任何部门、直属政府的第三方集中交易平台,在集中交易、强化监管、预防腐败、保护干部上解决了很大问题。我市于2011年进行招投标体制改革,强力整合分散建在各行业主管部门的交易场所,成立了正处级的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建立了市本级工程建设、政府采购、产权交易等统一集中进场的交易管理体系。
(四)第四阶段:深化改革。2015年,国务院发文整合建立全国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防止公共资源交易碎片化,强化对行政权力监督制约,推进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建设。我市重点围绕解决体制机制缺失、平台功能落后等问题启动了深化公共资源交易改革,形成了交易各方“进中心、上平台、按规则”开展交易、管理、服务、监督的“四线并轨”运行机制,构建了独具特色的“一委一办一中心”管理体制:
1.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市公管委”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任主任,市直18个有交易审批、监督、执法职能的行业行政监督部门和综合监管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是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深化改革和重大事项的调研、决策、指导、协调。
2.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市公管办”原设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2019年根据事业单位改革精神改设在市政府办,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兼任公管办主任,交易中心主任兼任常务副主任,设专职副主任1名(2019年撤销),市发改委、原市监察局各1名副职兼任副主任(纪检监察机构转隶后不再兼任),负责市公管委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改革,督促协调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强交易活动监管等。
3.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5年11月,原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更名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是市政府设立的第三方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运行管理服务机构,省批正处级参公事业单位,加挂“许昌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牌子。交易中心核定编制30人,实有在职人数41名,内设科室9个,无下属二级单位。主要职能是为交易各方当事人进场交易活动提供服务,进行流程控制,即:通过交易场所的集中监控、交易系统的统一使用、交易规程的严格执行、交易信息的公开发布、评审专家的统一抽取、保证金的统一收退、交易过程的见证存录等措施,对招标单位、代理机构、投标企业、评标专家等各方交易当事人的交易行为进行强制规范和约束,堵塞交易漏洞,促进交易公平,节约政府开支,预防腐败发生。
二、公共资源交易工作重大事件
(一)持续推进“六个一工程”
2015年8月,根据国务院平台整合文件要求,我市启动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改革工作,重点实施了“6个1”工程,逐步形成了“许昌特色”:
1.改了一个体制,改革事项顺利推进。调整成立“公管委”,市直18个有交易审批、监督、执法职能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深化改革重大事项的决策、指导、协调,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兼任“公管办”主任,取得了改革创新的“话语权”,扭转了工作的被动局面,共同打开了改革的新局面。
2.搬了一个新家,平台建设脱胎换骨。由3家合作银行提供约7000万元资金共建“公共资源大厦”,面积4428平方米,2016年11月正式启用。进场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平台运行实行分段式流程化管理,交易过程实现全留痕可追溯监管,交易活动共享全方位标准化服务,为进场交易和监督管理提供了便捷高效的场所、信息、专家、见证、档案等服务保障。
3.上了一套系统,平台效益日益显现。依托一网(公共资源交易网)、三平台(交易、服务、监管)、四大数据库(主体、诚信、专家、交易)、十二子系统,不断提升完善全过程不见面网上交易系统,平台运行平稳,交易规范有序,节支增值明显。
4.出了一套办法,交易监管切中要害。依托全流程电子化推行“四堵五晒四分离”,开标时解密投标文件和保证金缴纳信息,开标后抽取评标专家、到齐后打印专家名单等制度,封堵报名下载、上传标书、交保证金、专家抽取等信息泄露渠道,防止明招暗定、中介不中、串通投标;在网上晒“卷子”防止量身定做,晒“考场”防止眉来眼去,晒“作业”防止任性投标、评标,晒“录取”防止履约不规,晒“合同”杜绝阴阳合同;评标时专家评标、业主观标、部门监标、投标人候标在不同区域场所依托视频监控实现“四分离”,从而让该公开的一定公开,该保密的必须保密,该隔离的尽量隔离,封堵重要敏感信息泄露渠道,公开一切可以公开的交易信息,实行物理隔离减少评标人为干扰。
5.抓一个载体,以案促改形成常态。扎实开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以案促改”,以以案促改常态化制度化推动党建工作的高质量,以电子化推动平台建设的高质量,以标准化推动服务保障的高质量,以法治化推动公正监管的高质量,以专业化推动队伍建设的高质量。
6.得一个赞许,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出台“优化阳光营商环境十二条”,围绕平台整合共享、开展“智慧交易”、再造交易流程、减轻企业负担、推介本地产品、标后金融服务、回访企业投标、优质标准服务、保障公平交易、倡导诚信交易、加强公正监管等创新举措,建立任务台账,明确责任分工,督促落实落细,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二)深入开展“四化建设”
1.平台建设智慧化。一是推进平台整合共享。整合市县两级交易平台,各县级交易平台加挂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分中心牌子,平台之间纵向全面贯通、横向互联互通,统一制度规则、技术标准,共享专家、信息资源,市辖所有交易项目在许昌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二是推行电子交易。在构建市县一体化交易平台、公共服务平台、在线监管平台基础上,先后于2016年上线网上招标投标、收退保证金、电子清标等电子交易模块,2017年运行市县一体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系统,2018年5月实现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试点远程异地评标,2019年7月取消纸质投标文件,启用投标文件制作“硬件特征码”雷同分析功能。三是推广远程异地评标。我市于2018年8月与试点单位开封市联合进行了全省首批远程异地评标项目试运行,9月完成试点任务,实现了两市交易管理政策统一、交易场所异地共享、交易系统技术相同、专家资源共享利用和身份认证信息互认,大幅度提升了资源利用率和交易效率。四是推动“智慧交易”。研发许昌市“智慧交易”3.0版,首先通过完善投标企业信息库,找出电子投标文件内容关键点,构建智能辅助评标模型等,实现智能评标,尔后加快“智慧交易信息化平台”建设,运用5G、区块链、移动端等先进技术,实现“现场面对面——网上键对键——网上面对面(可视化)——交易指尖办”的逐步提升。
2.交易活动透明化。用制度加科技堵塞交易漏洞,用阳光加诚信约束交易行为。一是公开交易范围。在2017年制定许昌市《交易目录》,2020年7月份修订新版《交易目录》,将国家和省规定的41类公共资源项目纳入目录向全社会公开发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减少场外交易等违规行为。二是公开交易过程。遵循“线上全公开、线下无交易”理念,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实现交易信息数据互联互通,网上公开招标文件、中标结果、履约合同全部内容。依托科技手段“看住”干预招投标“插进来的手”,抵御干预招投标的手“插进来”,交易平台内的监控、广播、门禁、信息屏幕等在总控中心有机融合,各类数据交汇使用,场内交易全过程均在电子平台自动留痕,可溯可查,在交易现场向招标人、代理机构公开展示开评标现场实时图像,引入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监督,规范交易过程,约束交易行为。三是公开交易分段流程。根据新平台、新系统运行要求,调整设立交易中心咨询受理科、组织计划科、开标评标科、交易见证科,专家抽取设在信息技术科,实现交易环节分段式流程化操作,提高工作效率,有效防控内部风险。
3.交易监管协同化。一是健全综合监管。推进综合监管、全程监管,加强标前源头治理,标中平台堵漏,标后两场联动,防止交易审批、交易、履约脱节,形成监管合力。会同有关部门建立质疑投诉举报接收、分转、协作、反馈工作机制,依法查处公共资源交易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完善制度监管。构建公共资源交易领域“1+6+X”制度规则体系,制定许昌市《交易目录》《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暂行)》《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良行为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交易制度,织密“制度笼子”,强化政策解读,做到依法行政。三是开展智慧监管。依托全省在线监管评价系统实施在线即时监测和实时动态监管,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及时发现并自动预警围标串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环节的监管针对性和精准性。四是强化联合惩戒。借力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探索运用第三方征信报告,发挥对失信行为评价曝光的威力,建立完善评标专家、中介机构、投标企业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先后对53名评标专家、13家代理机构和投标企业不良行为进行记录、公告,对近1260家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限制其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4.交易服务标准化。推动标准体系与交易管理服务的深度融合,2020年7月份顺利通过省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验收。一是科学构建标准体系。着眼一切工作有程序、一切程序有控制、一切控制有标准,一切标准有效应,对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工作进行科学的分类、整理,探索建立服务标准框架3.0体系,标准覆盖率达95%以上,确保进场交易服务的提供有据可依、规范有序、优质高效。二是强化标准执行监督。探索建立标准化活动效果评价提升模式,组织标准化服务质效评比,加强标准实施的督导检查,以查促改使标准“化”岗位、“化”职责、“化”效率,更好实现标准制订、标准实施、标准提升和服务提质、交易增效、环境优化的有机统一,实现交易流程标准化、交易文件标准化、评标方法标准化、信息数据标准化。三是提升标准服务环境。不断提升服务标准,增强平台功能,在交易现场设置广播系统、温馨提醒、查询触摸屏、自助办理机、休息座椅等,为交易各方提供阳光便捷的服务保障。
(三)积极深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2019年3月19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深改委第七次会议,会议通过了《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的指导意见》,并以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函〔2019〕41号文件印发,这是第一次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纳入中央深化改革总体布局,上升为国家战略,事关重大,意义非凡。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着眼监督好公共资源交易大领域、管理好公共资源交易大市场、构建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大格局、运用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小切口,推动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改革“四纳入”,即纳入全市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要点,纳入市纪委监委体制改革任务,纳入政府高质量发展目标考评体系,纳入各级财政预算。6月12日,市纪委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建立全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联席会议机制的通知》,组建了专门工作机构推动改革。联席会由市纪委常委任召集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任副召集人,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交易中心,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局等密切配合,协同推进相关事项改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同派驻纪检监察组及有关部门,起草了我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并报请市公管委正式印发。
(四)我市公共资源交易进入不见面时代。结合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我们在春节期间集中力量夜以继日研发不见面交易系统,元月31日(初七)即布设了不见面开标模块,2月10日开始调试测试演示,2月21日上线运行不见面开标系统、恢复交易,3月5日首个远程不见面交易开标,打通了不见面开标“最后一米”,在全国率先完成“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不见面电子化”,实现“招、投、开、评、定”5个基本流程环节交易双方不见面网上办理,“绑、拦、缴、抽、监”5个辅助交易环节交易双方不见面在线操作,真正实现“人在线下看,事在线上跑”,交易主体普遍反映省时、省力、省钱、省心。
三、公共资源交易理论探索
(一)弄懂内涵外延,搞清楚到底什么是公共资源交易。
公共资源交易是指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具有公有性、公益性的资源交易活动。公共资源理应姓“公”,交易时应首先满足公平优先、增收节支的要求,保证全体人民利益最大化。也可以理解为公共资源交易就是政府代表人民委托所属部门或其他机构以属于公众共有的生产要素为标的物所进行的一种价值交换活动。公共资源交易理应姓“公”,具有三大属性:交换价值的公有性——我国是生产资料公有制,公共资源(包括国有资产)不为哪一个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所拥有,因而交易的标的和收益具有公有性;交易行为的公权性——“公共资源是人民的资产,政府要对人民的资产负责”,开展交易及其监管、服务等,履行的都是政府的公共权力,必须以保证全体人民利益最大化为己任,并应首先满足公平优先、增收节支的要求;交易活动的市场性——交易的实质就是买卖,交易的主体是买卖双方,买卖的场所是交易平台。当前的公共资源交易就是“买买卖卖”:工程招标、政府采购是“两买”,土地招拍挂、产权交易是“两卖”。对于公共资源交易,多数参与者都有三个共同的期待:交易过程公开——能够知道交易是怎么进行的,阳光透明;交易规则公平——能够在平等条件下公平竞争,机会均等;交易结果公正——能够客观公正评判投标,赢的光彩,输的服气。
(二)理顺内在关系,搞清楚公共资源交易的范围边界到底在哪里。一是领域、行业与交易主体的关系。国家已整合的工程、政采、土地、产权四大行业和新提出的招标采购、自然资源、资产股权、环境权4类项目的的交易、监管、服务等,共同构成了公共资源交易这个领域,这个领域涉及大约18个行业行政监管部门,各个部门又分别监管本行业交易项目的业主、中介、专家、投标人等交易主体及其交易活动。因此,领域包括若干行业,行业管理若干主体。二是市场、平台与交易工具的关系。市场是商品和服务价格建立的过程,不仅仅指交易场所,还包括所有审批、交易、履约等交易活动。平台是交易所需的有形环境或条件,不仅包括场所、硬件、软件,还包括体制机制、制度规则、机构人员等等。国家提出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应是指在配置公共资源时,少用一些行政手段、多用一些市场办法。“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导市场主体参与平台服务供给”,是指政府的平台用市场化的办法来建,而并非让市场主体取代政府建平台,更不是让私有资本掌控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交易工具则应是指各种电子交易系统、设施或者场所。因此,“交易市场”应由政府统一监管,“交易平台”应由政府统一建设,“交易工具”由政府或市场主体提供均可。三是工作、活动与交易行为的关系。“活动”是每个交易项目的审批、监督、执法以及交易中“招、投、开、评、定”的一般过程;而“工作”则是整个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及平台的发展、建设、管理、监督的统筹规划、部署安排、督促检查等;“交易行为”又是交易活动参与者的个体行为活动。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国家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发改或其他指定部门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国和本行政区域的工程招投标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本行业内具体项目的招投标活动。搞清楚以上关系,对于在深化交易改革中明确目标方向、优化顶层设计,理顺体制机制、防止交叉碰撞等至关重要。
(三)摸清招标过程,搞清楚问题到底会出在哪儿。工程招投标仅是工程建设周期12个阶段中的1个。招投标活动的招、投、开、评、定五个环节中,招标是招标单位(业主) 事先发出通告邀请投标人参加投标的行为,由业主当家并委托咨询、造价、评审、代理等机构协助,贯穿招投标活动始终,需运作数月甚至跨年度才能完成;投标就是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开标就是业主(可委托代理机构)主持开标会解密投标文件并当场公布投标人报价、工期等;评标就是由业主组建专家评委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审和比较;定标就是业主依据评标结果确定中标(候选)人。无论招标、采购、拍卖还是出让,都是买卖合同管理的一个环节,现场不见钱、不见物,原本就是一场考试:“考卷”是招标文件,出考题和主考是招标人,制卷、发卷、收卷的是代理机构,审卷和监考是行业主管部门,考场是交易平台,答卷子的是投标人,改卷子的是评标专家,最后录取还是招标人的事。既然是一场考试,总会有人想作弊。要想作弊成功,少不了三个关键条件。一是知道考场都有谁。千方百计猎取报名投标、购买标书、缴纳保证金等信息,以便收买或对付对手;知道抽取的专家都是谁,以便找到“内应”。二是掌握“卷子”怎么改。利用资格条件、评标办法等为自己人量身定做,排斥其他人;预设陷阱让不知情者跳入,造成投标无效;让评标专家得到好处许诺后用错一道题废一张卷的办法选择性废标排除对手。三是实现条款怎么变。中标后打通各种关节,改变投标条款签订阴阳合同;违法转包分包;根据需要变更设计、追加预算,实现低价中标、高价结算。
(四)认准谁在招标,搞清楚到底都有哪些人在做交易。不难看出,招标人是招标活动的组织者、招标结果的使用者,是招标活动的责任主体。2019年我市市本级共进场交易1714宗,直接参与交易运作、组织、实施的业主班子、中介机构、投标企业、评标专家、监督部门及平台服务等人员应有8万人次以上,如算上各县(市、区),人数还会更多。自古买卖不同心。参与交易的人群中,投标人想的是高价中标,少投入多赚钱;中介机构想的是尽量实现业主(亦或是其他请托人)意图,多拿“酬劳”;有些评标专家想的是利用评标的权力多捞点“好处费”;招标单位想的是花够项目资金,保证进度质量,把事办快办好。只有政府作为交易项目的真正出资者,考虑的才是如何少花钱多办事,提高投资效益。自古同行是冤家。投标(竞买)人都想夺标,各有“高招”,有的投标未中甚至不惜以身试法,恶意投诉,竞争异常激烈。这样一个庞大的交易领域、趋利的交易队伍、残酷的竞争环境是任何单个部门、机构都管控不了的,必须强力实行综合监管、全域监管。
(五)寻求破解对策,搞清楚到底怎样限制或防止舞弊的发生。一是电子化防泄露、晒真假。公平的交易就不怕公开透明,不愿公开的交易难保没有“猫腻”。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该公开的一定公开,该保密的必须保密,让交易在阳光下运行。二是制度化压空间、防寻租。整合交易平台,推行应进必进;完善规章制度,扎紧制度“笼子”;提高寻租成本,抑制寻租行为;强化综合监管,统一交易规程;鼓励保护竞争,压制围标串标;统一投标模板,固化评标程序;惩治不良行为,净化交易环境。三是透明化防变异、抑失信。及时在网上公示招标中标信息及合同,让竞争对手给予最专业、最严苛的监督,倒逼中标企业假投标也要真履约,警示其他人不敢在投标时恶意压低报价。
四、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成效
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着眼监督好公共资源交易大领域,管理好公共资源交易大市场,构建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大格局,运用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小切口,构建“一委一办一中心”管理组织架构,推行“四线(交易、监督、管理、服务)并轨进平台”交易运行模式,探索“十措并举强监督(成立一个联席会、盯住两个制度设计、建立三个协同机制、把住四个关键环节)”监管新格局,始终坚持一条主线(依法公平竞争),摆正两个关系(公平与效率、服务与监督),用好三大利器(阳光、规则、黑名单),推进“四化”建设(平台智慧化、交易透明化、服务标准化、监管协同化),聚力五项举措(优化体制、立法支持、综合监管、联合惩戒、以案促改),持续六项提升(科学定标、打击舞弊、完善制度、依靠科技、规范交易、净化市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打造成我市智造之都的前沿高地,宜居之城的靓丽风景,营商环境的开放窗口,反腐倡廉的坚强堡垒。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立以来,共组织交易项目11847宗,交易总额913.12亿元,节约财政资金29.07亿元,增值资金118.74亿元。所有进场交易活动实行“零收费”,先后取消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工程建设项目投标可用银行保函代替投标保证金,大幅降低标书款和CA证书年费,严格缴纳投标保证金收取标准和退还时限,简化退还流程,每年还可为投标企业节约食宿往返、标书印刷等投标成本上亿元,交易主体真切感受到交易环境的改善,增强了交易改革获得感。许昌市被国家发改委选定为“世界银行电子采购系统评估项目”首批试点城市,中国公共资源交易跨区域联盟2019-202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标准化服务示范单位(地市级)”,政府采购、工程招标分别荣获全省营商环境评估第三、四名,市交易中心连续10年保持省级文明单位,得到了上级部门、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和市场交易各方主体的普遍赞誉,2020年3月17日,中办、国办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督查组到许昌市督导调研,对我市研发应用全流程不见面网上交易系统,保障全年疫防交易两不误的做法给予高度评价。4月8日,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门发来贺电。7月27日,河南省政府“放管服”工作简报专刊印发许昌运用“互联网+”推动公共资源交易的经验做法,转发全省各地、各部门学习借鉴。7月29日市委胡五岳书记批示“很好。要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提高,创造许昌模式”。近年来先后有近100批全国各地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部门莅临许昌参观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