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是郑州大都市区次中心城市,下辖6个县(市、区)和3个功能区,总面积4979平方公里,总人口500万。全市承担脱贫任务的县(市、区)为5个,均为非贫困县。2013年,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村193个,贫困户51938户、174263人。近年来,许昌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议精神,紧盯目标任务,持续抓重点、解难点、强弱项、提质量,全市脱贫攻坚取得了新成效。截至2019年底,193个贫困村退出贫困序列,47992户165535人实现脱贫,贫困发生率由2013年的4.41%降到2019年底的0.24%,下降4.17个百分点。
深学细研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就是要做到心中有党,坚决扛稳决战脱贫攻坚政治责任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脱贫攻坚是一项历史性工程,是中国共产党对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我们党最讲认真,言必行、行必果,说到做到。脱贫攻坚最能体现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贫困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挂帅、亲自出征、亲自督战,持续响鼓重槌、高位推动脱贫攻坚工作。全国上下形成了省市县乡村五级书记抓扶贫、全党合力促攻坚的生动局面。我们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精神作为指导脱贫攻坚的理论力量源泉,作为中心组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和党校研修培训的必修课,列入各级扶贫干部培训计划,引导各级领导干部主动对标,自觉看齐,始终做到对习近平总书记的步伐步步紧跟。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加强领导是根本,发挥各级党委领导作用,建立并落实脱贫攻坚一把手负责制,实行省市县乡村五级书记一起抓,为脱贫攻坚提供坚强政治保障。脱贫攻坚战打响以来,为全面调动各级党员干部参与脱贫攻坚、支持脱贫攻坚的积极性,打造一支能征善战的干部队伍。我市建立完善了市委常委包县、市级领导包乡联村、市县行业部门包村联户、第一书记驻村包户和机关干部结对包户的五级帮扶体系。23名市级领导调研指导73个有脱贫攻坚任务的乡镇和17个脱贫任务较重的行政村,38名市级领导联系40个贫困村;市、县两级派驻583名“第一书记”,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村、脱贫任务重的非贫困村、软弱涣散村、后进村驻村帮扶全覆盖;组建2084个村级脱贫责任组,做到有扶贫任务的行政村全覆盖;派出3万余名干部与贫困户结成帮扶对子,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户全覆盖。成立了以书记任第一组长,市长任组长,副书记、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55个行业部门“一把手”任成员的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市政府每月至少专题研究1次脱贫攻坚工作,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每季度研究1次脱贫攻坚工作,贯彻学习中央和省脱贫攻坚最新决策部署,听取脱贫攻坚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建立了脱贫攻坚专项调度工作制度,聚焦脱贫攻坚阶段性重点工作,定期召开全市脱贫攻坚工作推进会、月例会或现场观摩活动,研究解决工作问题。围绕脱贫攻坚“四场硬仗”“四个行动”“四大工程”“四项活动”,建立专项攻坚领导小组,由市级领导牵头,组织行业部门和县(市、区)落实行业帮扶责任。建立了严格高效的督查考核体系,完善市领导暗访、行业部门督导、市县督查巡查、纪检监察和民主监督等相结合的督查巡查机制,持续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地。2016年以来,全市累计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2.49亿元,实施3394个扶贫项目,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持续提升,193个贫困村全部实现主次街道硬化、村庄夜间有照明,贫困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不断攀升。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深入推进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选好配强村“两委”班子,培养农村致富带头人,促进乡村本土人才回流,打造一支“不走的扶贫工作队”。许昌市坚持把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作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重大责任,突出干部、组织、人才“三个轮子”一起转,明责任、强班子、建队伍、树导向,以党建高质量推动脱贫攻坚高质量。创新实施年轻干部“补源”成长工程,面向全市公开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到扶贫重点乡镇任职,为乡镇党委书记队伍储备后续力量。持续推进无职党员“一编三定”,设置脱贫攻坚岗、文明建设岗等岗位,实行公开承诺、积分管理、履岗评议“三管齐下”,激发农村党员聚焦精准扶贫、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内生力量。探索建立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常态化排查整顿机制,按照一村一套整治方案、一名县级领导、 一支驻村工作队,一名“第一书记”、一批帮扶项目、一个坚强班子的“六个一”要求,对排查出的软弱涣散和后进村党组织及扶贫薄弱村进行集中整治,促进基层党组织战斗力、凝聚力进一步增强。制定《抓党建促脱贫攻坚17条举措》,全面开展“创五好、强双基”示范、贫困村党组织建设调研评估等行动,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制定出台《关于全市组织系统开展服务脱贫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意见》,组织开展“专家人才走基层”“百名农业专家进百村”、“百医包百村”等系列活动,农业、林业、烟草、医疗等领域的500名专家人才进村入户,着力培养科技带头人和科技示范户,提高脱贫致富示范带动能力。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心齐,泰山移。”脱贫致富不仅仅是贫困地区的事,也是全社会的事。要更加广泛、更加有效地动员和凝聚各方面力量。许昌市按照“尽锐出战”要求,积极动员和组织社会方方面面的力量、资金、资源,倾心倾力帮扶,同心同向攻坚。工会、团委、妇联、工商联等部门以“爱心超市”援建、“八方援”助力脱贫攻坚行动、“巧媳妇”工程、“千企帮千村”等品牌活动为依托,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力量关心支持社会扶贫工作,推动形成了全社会关注扶贫工作、关心贫困群体的良好氛围。特别是针对疫情影响造成的扶贫产品销路窄、渠道少的问题,坚持“政府+市场”两只手发力、“线上+线下”两条腿走路,着力解决扶贫产品“卖难”问题。2019年,全市组织消费扶贫活动54场次;“10·17”扶贫日期间,举办消费扶贫专场购销活动,签订意向协议109笔,签约金额达736万元。疫情期间,积极引导社会各界通过“以购代捐”、“以买代帮”等形式助力消费扶贫,认定扶贫产品322个,销售金额达到3.95亿元。此外,许昌市本身没有贫困县,在做好自身脱贫攻坚任务的基础上,积极做好结对帮扶贫困县工作,选派4名县级后备干部成立结对帮扶淅川县工作组,通过产业帮扶、劳务协作等6条途径,倾力推进结对帮扶工作。2018年以来,通过统筹社会资源、调整支出结构,筹措财政资金47712万元,购买淅川县建设用地占补平衡指标3408亩,有效推动两地共同发展;累计投入专项帮扶资金3450万元,援助全县90%以上的村,涉及189个基础及公共服务项目,真正实现了互利共赢、共同发展。
学思践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就是要做到心中有民,始终真心实意为民解困助民致富
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同场合多次引用这句诗,就是提醒告诫我们:群众利益无小事。我们做扶贫工作,更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做到“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解决好“怎么扶”的问题。开对了“药方子”,才能拔掉“穷根子”。要按照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具体情况,实施“五个一批”工程。要把精准二字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聚焦贫困群众发展意愿、贫困地区发展需求,精准施策、对症下药。重点立足提高贫困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抓好群众增收、政策落实。
“小账本”中的“大收益”。算好群众收支账,坚持抓产业带就业,多措并举促进群众长效增收。抓产业发展。近年来,许昌市立足资源禀赋,坚持长短结合、大小结合、引扶结合,统筹谋划扶贫产业发展,加快培育优势特色产业,不断拓宽群众增收途径,初步形成了产业加快发展、贫困人口加快脱贫的良好态势,逐步实现由单纯化“输血式”扶贫向多元化“造血式”扶贫转变。立足地域特点,积极推进田园增收、养殖富民、电商扶贫、旅游扶贫等十大产业扶贫行动;围绕种养业转型升级,持续做强花木、中药材、烟叶、蜂产品、食用菌、蔬菜、优质小麦、“三粉”等八大特色产业;结合贫困群众实际意愿,用好直接帮扶、托管帮扶、合作帮扶等七种模式,目前,全市培育带贫企业154家、扶贫车间13家,带动贫困户18706户。抓就业扶贫。积极推进就业扶贫政策落实、提升贫困劳动力就业技能、提高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创业带贫、开发扶贫公益性岗位等“五大专项行动”,持续疏通贫困群众就业渠道,增强贫困劳动力就业技能,促进贫困群众稳定增收。截至目前,帮助贫困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44915人次;开发公益性岗位安排14612名贫困人口就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带动贫困劳动力8696人;发放职业技能培训补贴660.2万元。特别是疫情期间,创新提出了“四个五天”工作法,细分工作节点,量化阶段任务,聚焦不同类别贫困劳动力,采取一对一帮扶、“点对点”沟通、“门对门”送岗的方式,促进贫困劳动力有效就业,截至3月底,全市有劳动能力的贫困劳动力全部实现就业。抓金融助贫。建立了金融扶贫金融服务、信用评定、风险防控、产业支撑四大体系,完善金融扶贫风险补偿机制,加强风险防控应对。市、县两级财政设立1.4136亿元金融扶贫风险补偿金,累计发放扶贫小额信贷资金12817.3301万元,涉及贫困户6679户,累计户获贷率23.49%;全市金融扶贫信贷历年累计贷款金额25.83亿元,历年累计贷款户数32171户,有效促进贫困劳动力自身发展。抓资产收益扶贫。扎实推进农村集体经济三年强村计划,通过产业带动、资产开发、资产经营、土地流转、乡村旅游、电商扶贫、物业经营等方式,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提升带贫能力,实现193个贫困村、99个脱贫任务重的非贫困村村集体经济年收入达到5万元。目前,全市有集体经济的村2181个,占比92.9%。同时,积极用好用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残疾人两项补助、临时救助等各类政策,确保贫困群众政策收益全覆盖、无空档。
“三保障”实现“全覆盖”。脱贫攻坚战进行到现在,容易脱贫的已经解决得差不多了,剩下的都是难啃的“硬骨头”。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对因病致贫群众加大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慈善救助等帮扶力度,对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家庭实行政策性保障兜底,就完全有能力啃下这些硬骨头。许昌市聚焦贫困群众生产生活需要,持续落实好危房改造、水利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兜底保障等各项政策,积极解决群众后顾之忧,织密筑牢民生保障网。健康扶贫方面,扎实推进村级标准化卫生室提质建设,持续落实“5层保障+N”的健康扶贫政策。全市2084个行政村实现标准化卫生室全覆盖;全市贫困群众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大病补充保险参保率、参保补助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均达到100%,贫困群众医疗支出大幅下降。教育扶贫方面,围绕贫困家庭子女“零辍学”严格落实教育扶贫政策。累计发放教育资助资金8558万元,涉及贫困家庭学生10.5万人次。危房改造方面,围绕“危房不住人、住人无危房”目标,紧盯“四类”重点对象,全面开展住房安全性鉴定、修缮重建。累计投入17549.2万元,改造危房11382户。扶贫助残方面,开辟残疾人鉴定“绿色通道”,开展残疾证办理“上门服务”,落实“两项”补贴。累计完成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3712户。综合政策落实方面,累计为贫困户发放补贴2.77亿元,涉及贫困人口11.98万人次。制定出台了兜底保障政策体系,探索集中供养、医疗托养、特殊疗养和居家养老“四养”兜底模式,确保特殊贫困群体如期脱贫。
贫困村的“大变样”。聚焦7个深度贫困村,99个贫困发生率超过2%且贫困人口较多的村,依托财政扶贫资金投入逐年增加的优势,按照“六通四有”要求,即通村公路实现硬化、通客运班车、通安全饮用水、通生产生活用电、通广播电视、通宽带;有标准化卫生室、有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有体育健身器材、有合格乡村医生或职业医生,实施交通扶贫、饮水安全、电网升级及网络扶贫、环境整治四项工程,持续改善贫困村生产生活条件、增强贫困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2016年以来,累计投资75.22亿元,实现通车里程3.99万公里,其中2019年投资5.53亿元,实现通车1万公里。通过新建、改造、管网延伸、水源保护、水质监测等措施,进一步提高贫困地区集中供水率、水质达标率和供水保障程度。2016年以来累计投资5.56亿元,实现饮用水通村593个,饮水安全政策惠及9320户。累计减免电量3638.25万千瓦时,减免电费2037.42万元。193个贫困村全部实现主次街道硬化、村庄夜间有照明,贫困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不断攀升。
以学促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就是要做到心中有责,坚持实干为要努力建功一线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贫困之冰,非一日之寒;破冰之功,非一春之暖。做好扶贫开发工作,尤其要拿出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发扬钉钉子精神,锲而不舍、弛而不细抓下去。脱贫攻坚战中,各级各部门聚焦工作落实,勇于担当、苦干实干,持续退工各项工作精准落地。抓细成效巩固。以“一脱贫两摸排一核实”为重点,建立“331”工作机制,组织开展数据“大筛查”,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探索推进保险扶贫,制定《关于全市推进防返贫致贫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按照“未贫先防”和“扶防结合”原则,及时落实“防贫保”措施,筑牢防返贫最后一道防线。抓实问题整改。坚持将问题整改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全环节,以问题整改促脱贫攻坚提质增效。建立国家和省反馈问题“一本账”、市级调研发现问题“一本账”、县(市、区)自查问题“一本账”,确保个性问题立即改、共性问题专项改、建章立制持续改。创新开展“村问题清零、乡质量提升、县成效巩固、市集中攻坚”工作,全面提升脱贫攻坚质量和成效。抓好项目建设。把好投入、立项、监管等重要关口,持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严格规范扶贫项目建设程序、创新提出“五化四分”工作法,规范推进扶贫项目建设,确保扶贫资金安全高效使用。抓牢队伍建设。建立覆盖市、县、乡、村四级的5133人脱贫攻坚“明白人”队伍,分级、分类、分层开展培训。深入调研,全面分析,制定了《许昌脱贫质量“九看图”》、《贫困群众稳定增收七举措示意图》和《脱贫攻坚兜底保障两方式示意图》,确保扶贫干部学得明白、看得明白、干得明白。2019年以来,全市组织专题培训56期,开展“明白人”培训27批次,实现扶贫干部培训全覆盖。抓紧宣传引导。创新开办“莲城学习集结号”栏目,让各级扶贫干部走进直播间,交流“好经验”、传播“新思路”,凝聚“正能量”。开设“脱贫攻坚进行时”、“脱贫攻坚大家谈”、“乡村振兴记者行”等专栏,浓墨重彩持续开展脱贫攻坚主题宣传。组织开展决战决胜脱贫攻坚集中宣传,全面总结宣传各地脱贫攻坚好经验、好典型。同时,充分挖掘在脱贫攻坚中涌现出来的自强不息、扶贫帮困、致富领路等先进典型,用身边人身边事激发贫困群众脱贫动力。
笃信力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就是要做到心中有戒,树立底线思维强化红线意识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集中解决好贫困地区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精准施治脱贫攻坚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加强对脱贫工作绩效特别是贫困县摘帽情况的监督。要深入整治民生领域的“微腐败”、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妨碍惠民政策落实的“绊脚石”,促进基层党组织全面过硬。
脱贫攻坚政策落实的好不好,关键要看群众的满意度高不高。我们把脱贫攻坚作为锤炼“四个意识”的大熔炉、转变工作作风的突破口、检验干部能力的新标杆、推进工作发展的好机遇,以干部作风转变推动工作落实落地。一是坚持“三变”减轻负担。深入贯彻“基层减负年”要求,持续关心关爱扶贫干部。积极整合督导力量,优化督查方式,变常态化督查为有针对性暗访、变事后追责问责为常态化提醒约谈、变专项督查为工作调研指导,切实减轻基层负担,提升调研指导实效。2019年以来,结合脱贫攻坚阶段性重点任务,先后开展综合调研4次,专项调研23次。二是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树立鲜明用人导向。积极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决胜年行动,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采取包案领办、遍访走访、作风暗访等措施,强化对“四个不摘”落实不力问题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以来,共查处扶贫领域违纪问题42起,曝光典型案例19起,并落实“一案一改”“逢案必改”要求,深化扶贫领域以案促改工作,有效防止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发生。同时,注重在扶贫一线考察识别干部,全市84名驻村“第一书记”得到提拔重用;在各类干部提拔中,扶贫领域干部提拔占比达21.4%。三是扎实开展督促指导工作。明确23名市级领导对全市有脱贫攻坚任务的73个乡(镇)和脱贫任务较重的17个重点村联乡包村进行实地督促指导。通过市级领导定期下访,帮助基层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解决突出问题,促进脱贫攻坚责任、政策和工作“三落实”。
脱贫是迈向幸福生活的第一步,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为指引,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重要论述精神与我市的脱贫攻坚工作实际结合起来,全面系统学习,吃透精神实质,推动全市脱贫攻坚各项工作取得更优成绩,圆满完成全面小康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