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信访局成立于1986年4月,主要职责是代表市委、市政府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转办、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分析研究信访工作形势,征集群众建议,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提供信访信息和预警信息,并对重要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1984年4月,许昌地委信访科、许昌地区行署信访科合并,成立许昌地委、许昌地区行署信访办公室;1986年4月,成立许昌市信访局;同年改为“中共许昌市委、许昌市人民政府信访局”;2001年12月,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中共许昌市委、许昌市人民政府信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许办文〔2001〕63号),市信访局内设办公室等5个科室;2003年10月,成立许昌市驻北京信访工作站、许昌市驻郑州信访工作站;2007年9月,增设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办公室;2013年1月,增设网络信访科;2019年4月,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许昌市信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室文〔2019〕42号),市信访局改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内设办公室、调研宣传科、人民来信与建议征集科(市政府人民建议征集办公室)、接访联络科、督查科(许昌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复查复核科(许昌市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办公室)、网络信访科等7个科室和网络管理中心、许昌市信访工作站两个二级机构。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信访局积极适应信访工作面临的新形势,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关于信访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着力畅通信访诉求渠道,扎实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深入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有效化解了一大批矛盾纠纷,切实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全市信访形势总体平稳可控,信访秩序持续向好。展望未来,市信访局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践行“为民解难、为党分忧”职责,增强忧患意识、强化底线思维,深化信访制度改革,打造更高水平的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
一、信访渠道进一步畅通
市信访局成立以来,全局上下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断拓宽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切实做到“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特别是近年来,我市大力推进信访信息化建设,深化信访信息系统应用,积极畅通拓宽信访渠道,打造了绿色邮政、开门接访、网上信访、党政主要领导电子信箱、电话信访、手机短信信访、视频接访等多种形式的便民渠道,群众信访投诉越来越便捷。
2007年,在市县两级全部实行联合接访,把有权处理信访问题的责任部门集中起来联合接待上访群众,实行“一站式接待、一条龙办理、一揽子解决”,减少群众信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2013年10月,开通绿色邮政,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引导群众通过写信的形式反映和解决问题。2014年9月,为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参政议政的积极性,进一步拓宽社会主义民主渠道,密切党委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促进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建立了人民建议征集制度。
2016年,开通市委书记市长电子信箱,专人办理,坚持日清零;2020年,在市县两级政府网站恢复“阳光信访”链接,设计开发并开通“许昌市信访局”微信公众号,“许昌信访信息”手机客户端;优化来访接待环境,配备群众座椅等便民设施。2017年开通手机短信信访,市县两级信访局长和县区(市)、乡级党政主要领导向社会公开短信信访手机号码,接受群众通过短信反映诉求,快回复、快交转、快办理。2018年11月,信访信息系统正式上线,实行网上信访受理制度,建立以互联网为依托的全国网上信访受理平台,规范化、智能化程度更高,做到信访网上投、事项网上办、结果网上评、问题网上督、形势网上判,引导群众多上网、少走访,让“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跑路”,逐步把网上信访作为解决信访问题的主渠道。2016年以来,市级共接待群众来访12761批次55097人次,收到群众来信10816件,接受网上信访20652件次。2019年度网上信访占比达到39.9%。
二、信访基层业务更加规范
信访局成立以来,按照国家信访局相关要求,逐渐规范信访基层业务,特别《信访条例》出台后,信访基层业务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确立。严格落实诉访分离制度,做好沟通衔接、诉访交织事项的分流处理工作;深入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健全完善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清单;规范初信初访和初次网上投诉事项的受理办理,落实首办负责制,做到受理办理全过程责任清晰、要求明确;推行依法逐级走访,积极引导群众逐级表达诉求;实行简易办理制度,更加方便快捷地受理办理信访事项,探索推广让群众“最多访一次”做法;加强信访复查复核工作,通过实地调查、公开听证、会商评议等方式进一步提高公信力。
2014年3月,按照国家信访局《国家信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初信初访办理工作的办法》相关要求,许昌市信访局严格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原则,实行首办负责制,加强初信初访办理工作,规范工作程序,压实首办责任,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2014年11月,为贯彻落实国家信访局和省信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信访人依法逐级走访办法和实施细则,进一步强化属地责任,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推动信访事项及时就地解决,制定了《许昌市规范信访事项办理程序引导信访人依法逐级走访工作实施细则》,对信访事项的登记、受理范围、不予受理范围、不再受理范围等予以规范;2016年5月,为进一步厘清信访与其他法定途径之前的边界,通过“法定途径”对信访事项合理分流、依法处理,引导信访群众按照法定途径和程序依法理性反映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许昌市严格落实河南省联席办《关于推进市县职能部门通过法定途径分类解决信访投诉请求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指导各职能单位制定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的清单并及时公布,扎实推进“诉访分离”;2016年7月,为进一步深化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推动及时就地解决信访问题,按照国家信访局《信访事项简易办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在全市推行信访事项简易办理,简化程序,缩短时限,更加方便快捷地受理、办理相对简单、易于解决的初信初访事项,提高信访工作效率。
切实加强信访基础业务规范化建设工作,强化对网上信访事项的管理监控,全市建立以市、县两级网络管理部门整体管、信访业务科室归口管、市(县)直部门和乡(镇、办)定人管,建立两级三层对信访事项网上办理情况的管控网络,按照职责和业务分工,对信息数据进行规范化管理和监控,通过整体管控与归口管控相配合、时限管控和数据管控相结合、环节管控与质量管控相统一的整体管控,实现了网络管有计划、控有目标、查有责任的信访事项网上办理管控网络体系,提高了信访事项的办理及时性和规范性。
近五年来,通过基层信访业务规范化建设,共受理交办网、电、信、访案件24587件,全市信访总量持续下降,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全市信访形势整体平稳向好,2019年度呈现“三下降三提升”的良好态势:全市信访总量(14299件次)同比下降11%、赴京走访(1004批次)同比下降13%、、赴京涉访(49人次)同比下降69%;全市信访事项及时受理率(98.5%)、信访事项按期办结率(94.4%)、信访群众对信访部门和责任单位的满意度(分别为99.9%和99.4%)显著提升,均位居全省前三位。
三、信访制度更加健全完善
市信访局成立以来,深入学习贯彻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和信访法治化建设的决策部署,逐步健全完善信访法规制度。
(一)源头防范方面。2010年8月,为进一步提高各级各部门科学化、民主化决策水平,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不稳定问题的发生,制定了《关于深入推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实施意见》;2016年11月,为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与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互相协调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及时、便捷、有效地解决各类矛盾纠纷,制定了《许昌市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实施办法》;2017年2月,为进一步推进重大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全面开展,从源头上预防、减少和消除影响稳定的隐患产生,制定了《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实施意见》。
(二)畅通渠道方面。2014年12月,为进一步推动领导干部批阅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切实解决群众各类诉求,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制定了《市级党政领导阅批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制度》;2017年6月,为进一步畅通和拓宽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健全领导干部联系群众的长效机制,实现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制定了《市县两级党政主要领导定期接待来访群众工作制度》。
(三)健全机制方面。2005年6月,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信访督查工作,提高信访事项办理的效率,真正把群众反应的问题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制定了《关于建立全市信访督查专员制度的意见》;2013年6月,为进一步推动全市信访工作经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长效机制的若干规定》;2015年1月,修订完善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长效机制的若干规定》;2015年5月,为进一步做好我市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印发了《2015年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意见》;2016年4月,为进一步提升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处理能力和水平,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问题,制定了《许昌市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工作办法(试行)》。
(四)基层基础方面。2016年4月,为进一步推动基层信访工作规范化、法制化建设,不断提高基层解决信访问题、化解社会矛盾能力和水平,制定了《许昌市“十三五”期间信访工作“三无”乡(镇、街道)创建活动实施意见》;2017年5月,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部门单位的信访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推动问题依法及时就地解决,切实维护群众合法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部门单位信访工作的意见》;2017年8月,为进一步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特别是党的十九大期间信访稳定工作,制定了《市委常委联系县(市、区)信访稳定工作安排》、《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信访接待工作考核细则》、《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网上大接访工作办法》等六项工作机制。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全市分别有20个、28个、22个、39个乡(镇、街道)成功创建信访工作“四无”乡(镇、街道)。
四、信访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强化
2016年10月,为依法规范各级党政机关及其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履行信访工作职责,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发生,及时就地解决信访问题,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2017年2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河南省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市信访局严格落实相关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信访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有关地方、部门和责任人,实行信访工作目标管理制和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2017年2月,为进一步落实信访稳定工作责任,杜绝大规模赴京集体上访和赴京集体非正常上访的发生,确保全市赴京非正常上访量得到有效控制,制定了《赴京非正常上访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十三五”以来,先后对9个县(市、区)和120余个直接责任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其中一票否决3个单位、重点管理6个单位、对11个单位挂牌督办,对200余名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
2020年3月,为进一步加强市委、市政府对信访工作的领导,及时调度全市信访工作,有效化解赴京到省上访和信访突出问题,推动信访形势持续好转,经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建立信访工作调度会议制度。每月召开一次信访工作调度会议,听取县市区、市直单位信访工作情况汇报、分析形势,安排部署阶段性工作。2020年3月,为及时、准确、全面掌握全市各类不稳定信息、进京赴省到市上访苗头隐患、扬言类信息,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坚持“预防为主、信息先行”,切实提高信访信息报送质量和效率,同时,打造一支“对党忠诚可靠、恪守为民之责、善做群众工作”的信访干部队伍,及时把信访问题防范在初始、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基层,推动全市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建立了信访明白人和信息员两支信访队伍,利用新开发了“许昌信访信息”手机APP,及时、准确上报各类信访信息,发挥各级信访明白人作用,及时化解处理信访信息员上报的各类不稳定信息,确保把各类矛盾和问题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初始。
五、信访部门自身建设得到加强
1986年4月,许昌市信访局成立以来,注重加强自身建设。
一是完善机构、加强信访工作力量。2001年12月,根据“三定”方案,市信访局内设办公室等5个科室;2003年10月,成立许昌市驻北京信访工作站、许昌市驻郑州信访工作站;2007年9月,增设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办公室;2013年1月,增设网络信访科;2019年4月,机构改革后,信访局内设7个科室,编制20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专职信访督查专员3名(其中正县级1名、副县级2名),正科级领导职数7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实有工作人员20名。下设许昌市信访工作站、许昌市信访网络中心两个事业单位,编制16名。其中:正科级2名、副科级3名。实有工作人员9名。
二是新的市群众来访接待中心建成投入使用。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关心支持下,将5号楼西配楼提升改建为市级群众来访接待中心,具备办公、应急调度、联合接访、视频接访、视频会议及培训等功能,改善接访条件,提高工作效率。新建了阅览室、文体活动室、档案室、资料室、党员活动室等公共空间,局机关的办公条件得到有效改善。
三是基层党组织建设得到强化。2019年5月,经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批准,成立了市信访局机关党委,局党组书记担任局机关党委书记,下设5个党支部,党支部书记由县级干部担任。通过党建与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形成了“事交我办请放心”的工作格局,党员队伍的模范带头作用明显提升,党支部的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增强。
四是加大网络宣传力度。强化网络、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管理,明确由新成立的许昌市信访网络中心专门负责网络管理工作,对许昌市信访局门户网站和许昌市信访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升级改造,优化结构、充实内容,加强管理、定期更新,切实加大信访工作网络宣传力度,使信访工作法规政策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五是加强保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充实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完善保密制度,修订完善了《许昌市信访局保密工作管理制度》等12项保密制度,确保保密工作有序开展;加强教育培训,通过以会代训等形式,对局全体工作人员开展经常性保密知识学习和教育,切实增强全局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全员签订保密承诺书,确保不发生失密泄密事件。
六是成功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强化组织领导,细化落实责任;加强学习教育,增强创建意识;开展志愿服务,宣传文明行为;加强道德建设,推进文明风尚;打造“人民满意窗口”,提升服务效能,经过全局努力,2019年12月,我局被授予河南省文明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