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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中心 服务大局 强化保障 打造优质高效细微满意的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品牌

时间:2021-05-26  来源:长葛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作者:长葛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长葛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成立于2010年5月,成立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十七大以来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深入学习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精神,充分发挥机关事务工作的职能作用,持续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全力保障机关运转,实现了保障规范有力、服务细致到位、管理科学有序的工作目标。

  机构沿革情况

  长葛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成立于2010年5月,事业性质,正科级规格,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负责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及行政区各单位后勤服务与保障工作;负责外事与公务接待工作;负责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国有资产管理、公共机构房地产建设与管理。

  根据《长葛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长葛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长编【2011】11号),局内设办公室、计划财务股、后勤服务与物业管理股、房地产与基建管理股、安全保卫与车辆管理股5个股室;下设长葛市外事工作与公务接待办公室(副科级)、长葛市会展管理中心(副科级)、长葛市政府采购中心(副科级)、长葛市公共机构物业服务中心(股级)、长葛市公共机构建设管理中心(股级)5个二级机构;

  2013年3月,根据《长葛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长葛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意见的通知》(长编办﹝2013﹞8号),长葛市公共机构物业服务中心与长葛市公共机构建设管理中心合并,保留长葛市公共机构物业服务中心;

  2017年3月,经市编委批准,增设内设机构“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办公室”;

  2017年6月,经市编委批准,设立二级机构“长葛市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正股级)。主要职责为:落实上级公车改革精神,组件信息管理平台对公车改革后按照规定保留的市级机关所有公务用车实行统一的信息化管理,通过平台保障各级领导干部和市直机关各类符合条件的公务出行需要;

  2018年1月被河南省公务员局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各项工作开展情况

  抓党建、促引领,凝聚发展强大合力。机关事务管理局是保障党和政府中心工作正常开展的重要部门,担负着为机关和干部职工服务、为行政工作保障的任务,具有鲜明的政治性。因此,我们始终紧抓党的建设不放松,把“讲政治”作为硬性标准贯穿到机关管理和服务中去,一方面坚持不懈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各个时期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作为重要学习内容贯穿始终,不断提高了全员的政治素质和政治敏锐性;坚持不懈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提高了全员防腐抗变能力;坚持不懈地进行爱岗敬业教育,不断提高了全员无私奉献的精神,使全体干部职工做到了政治上坚定、理论上清醒、行动上坚决。另一方面加强业务学习,坚持按需学习、学以致用,开展多层次的专业培训活动,组织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专业知识,将理论与实践高度结合,干部职工党性修养和自身素质不断增强,造就了一支政治强、业务精、能吃苦、会干事、作风正的机关事务工作队伍,形成了推动工作开展的强大合力。

  强保障、重基础,全力保障办公区东迁。按照全市办公区域整体搬迁的工作要求,我们着力在办公用房分配、办公家具配备、机关餐厅建设、公交线路规划及车辆配备、物业管理、安全保卫、机关保障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并针对办公大楼管理、车辆管理、安全管理、公共环境管理、水电管理、物业管理等方面做了大量的调研工作,结合调研情况,制定出一系列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全力保障了我市办公区的整体搬迁,并保障了各单位搬迁后工作的正常开展,打造了环境优美、管理有序、便民高效、集约节约的综合办公区。

  严把标准、合理调配,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不断规范。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重要表现,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在办公区整体搬迁时,我局就严格按照标准,依据各单位编制的实际情况,认真核对人数及面积标准进行办公用房分配,从各单位的总面积上杜绝了办公用房超标的现象。2016年,以省委、省政府“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超标问题整改工作”为契机,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通过以上率下、签字背书、自查整改、实测检查等手段,对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进行了严格的核查整改,建立了全市办公用房档案,完善了配套制度,实现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动态化管理。2019年,根据国管局相关工作要求,将我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信息全部核实录入了全国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信息数据库。形成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效果。

  亮窗口、抓规范,以公务接待工作为窗口展现长葛良好形象。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始终坚持“有利公务、简化礼仪、务实节俭、杜绝浪费”的原则,解放思想,放活思维,深挖长葛的历史文化、书法文化、旅游文化、工业文化精髓,高质量完成了国际、国家范围的各项接待任务,将被动的公务接待变为主动的宣传行动,以接待为窗口,充分展示了长葛的历史文化、经济社会建设成就和投资环境,树立了良好的对外形象,打造了独具长葛特色的接待品牌,提高了接待工作的辅政能力;同时,注重规范因公出国(境)的管理和服务,确保了所有因公出国(境)事务有明确的公务目的和实质性内容,不断增强了我市因公出国(境)的有序性和有效性。

  抓监督、重引导,公共机构能耗稳步下降。全面贯彻中央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精神,以建设节约型公共机构为目的,强化监督,狠抓落实,认真履行节能减排工作职责。通过节能版面、宣传横幅、LED屏等日常宣传措施,不断推进了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工作的氛围进一步浓厚;通过开展“地球一小时活动”、“节能宣传月”、“低碳体验日”等特色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干部职工和群众的忧患意识和节能意识,带动全社会深入、持久、自觉参与节能活动;通过全面开展对全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引导和督查检查,督促各单位把垃圾分类工作各项要求落实到位,初步形成了垃圾分类习惯模式;通过强化管理督导、实施节能改造和节能产品推广使用,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工作呈现出领导重视、部门协作、广泛参与、能耗稳降的良好局面;通过组织开展“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效能领跑者遴选”、“无废机关”、“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等创建活动,激发了各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工作的创造性和主动性,充分发挥了党政机关在节能减排工作和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

  抓改革、重稳定,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扎实推进。根据上级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相关精神,我们严格按照上级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精神和要求,分别于2016年、2019年圆满完成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两批车改参改单位共计155个,参改车辆683辆。车改后,我局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积极推进公务用车的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建立了我市公务用车服务平台,对所有公务用车粘贴了统一标识,并安装了GPS定位系统和ETC,同时不断完善公车服务平台的工作流程和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公务用车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定点保险,节假日期间对公务车辆进行严格封存,做到了手段信息化、管理精细化、服务规范化,安全、规范、高效的保障了市直单位应急、机要通讯、公务活动、突发事件接待和调研等公务用车。

  抓规范、重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各单位陆续搬迁的实际情况,为切实做好各单位在老区的办公用房和出租房的管理,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我们针对各单位房地产的交接管理工作,多次向市委、市政府进行专题汇报,市政府于2017年下发了《关于对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实行统一管理的请示的批复》(长政文﹝2017﹞27号),明确由我局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实行统一管理,市国资局负责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经营和处置工作进行监督、审批,租金由我局负责按时征收后上缴市财政。在工作中,我们力求工作精准化、精细化,切实理清、理顺每处房产的隶属关系和历史遗留问题后进行交接管理,对所有出租房建立了管理档案,并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了资产出租价格评估,按时、有序收缴房租,确保了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

  抓效率、重质量,服务保障能力持续提升。坚持优质、高效、细微、满意的工作理念,以“管理到位、保障到家、服务到人”为目标,解放思想,找准定位,全面提升管理、保障、服务水平。会展中心从2011年6月投入使用起,一直坚持严谨、优质的标准化管理模式,不断提升对全市各类大型会议和活动的服务保障能力,每年均高质量服务各类会议及大型活动1000余场,基本做到了零失误、零差错;不断提升餐饮管理工作水平,从食品采购、饭菜品种、饮食卫生、服务质量等方面入手,做精做细做新,保障了干部职工的安全、满意就餐;加强机关保障服务,坚持做到了随时待命、高效运转,实现了工作标准高、节奏快、效果好的目标,保障了机关的正常、高效运转。物业工作在精细化管理、人性化服务上下功夫,对各物业公司实行量化打分考核,不断提升了物业、绿化、安全保卫等方面的服务效果,为干部职工提供了安全、优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抓创建、重实质,精神文明之花处处开放。围绕提高干部职工文明素质和单位文明程度的目标,结合我局实际,从加强道德建设、法制建设、诚信建设、制度建设、环境卫生建设等方面入手,创新载体、创新方法、突出重点、注重实效,不断丰富文明创建的工作内涵,推进文明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全局干部职工的文明意识和文明程度大幅度提升,各项工作取得喜人成绩,“精神文明之花”和“事管工作之花”并蒂绽放。2014年被评为“河南省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2014年被授予“许昌市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2016年被评为“许昌市外侨信息工作先进单位”;2017年被评为“许昌市三八红旗集体”;2018年被授予“许昌市级文明单位标兵”荣誉称号;2018年被授予“河南省级卫生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多次被评为“许昌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先进单位”。

  回顾过去,在党和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们团结奋进,勠力同心,取得的成绩和累积的经验为机关事务工作的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放眼未来,我们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们将继续紧密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发扬成绩,克服不足,加满油、把稳舵、鼓足劲、扬起帆,继续起航,努力推动全局各项工作水平持续提升,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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