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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 一生守护

时间:2021-05-26  来源:长葛市医疗保障局  作者:长葛市医疗保障局

  医疗保障是一项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民生工程,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医疗保障制度的建设,不断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随着医保制度改革的进一步细化落实,不仅将实现应保尽保,也将更加高效、精准地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医药需求。

  一、医疗保障制度逐步完善,医保惠民红利充分彰显

  我市医疗保障制度与国家医疗保障制度的发展同频振动,不断完善,医疗保障事业随着经济的发展而发展。医疗保障覆盖面从小到大、保障水平从低到高、管理服务从粗到优,医疗保障制度的发展实现了历史性跨越。

  从50年代初的城镇职工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到现行的城镇职工医疗;从农村居民传统合作医疗到2003年建立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再到2016年整合后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保障制度不断巩固、完善、发展,医疗保障制度和保障水平不断提高。

  在医疗制度不断完善发展的过程中,职工医保及城乡居民医保缴费,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逐步调整,确保职工及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的可持续发展。自2017年起参保费用的征缴工作统一划转至税务部门,由其按照征缴计划统一征收,医疗保障筹资机制进一步完善。

  随着医疗保障改革的深入推进,医疗保障统筹层次不断提高,由县级统筹转变为市级统筹。人均筹资水平不断提高,职工人均筹资水平与我市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水平呈正相关;城乡居民民医保人均筹资水平由2003年的30元提高至2020年的800元。逐步建立了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居民基本医疗需求相适应,与居民收入水平相挂钩的动态筹资增长机制。

  医疗保障水平不断提高。职工医保建立了个人账户与统筹相结合的医疗保障形式;城乡居民医保则不断探索从家庭账户与统筹相结合到门诊统筹加大病统筹,再到家庭账户加门诊统筹加大病统筹,结合医疗保障发展实际及上级要求,城乡居民医保2020年全面实行门诊统筹与大病统筹相结合的保障形式,2019年度城乡居民保障内和规费用综合报销比例达到65.67%。

  二、医保政策持续深化,医疗保障水平逐步提升

  为更好地促进我市医疗保障的健康发展,从强化管理着手,多措并举做好医疗保障工作。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参保稳定。通过强化政策宣传,把政策宣传贯穿于医疗保障工作全过程。通过宣传增强企业为员工参保的主动性、积极性;通过宣传不断提高城乡居民健康保障和互助共济意识,参保呈稳定转台,参保率稳定在99.9%以上。同时根据医疗保障政策宣传工作的实际,确定医疗保障政策及经办服务集中宣传月,加强医保政策宣传,有效沟通社情民意,营造全社会重视、关心、支持医疗保障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是统一补偿方案,提高补偿水平。2016年城镇居民医保与新农合整合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均实现了市级统筹,且实现了“两统一”即实现补偿方案市级的统一,制度的统一,为下一步更高层面的统筹奠定基础。在基本医保政策的基础上,职工医保实现了大病、重特大疾病保险制度的市级统筹,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重特大疾病保障、大病补充险制度实现了省级统一。形成对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补充,有效的提高参保人员的受益度,切实减轻群众就医负担。

  三是实行异地结算,简化报销程序。随着医疗保障制度的不断完善,保障能力不断提高,参保人员的医疗服务需求快速增长,不仅通过医保制度获得了实惠,而且希望医保服务更加便捷高效。自2019年起全国异地就医直补制度不断完善,目前已实现全国范围内跨区域异地就医结算,极大便利了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报销,实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路。截止5月底城乡基本医保累计跨省异地直补402人次。异地直补结算的实施受到在外居住、务工等参保人员的普遍赞誉。

  四是深化支付改革,实施总额预算。医疗保障局成立后,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切实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需求和医保基金安全运行,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的原则,在平等协商谈判的基础上,分别确定了2019年度、2020年度各定点医疗机构总额预算指标,并以协议形式签订总额预算指标。不断探索完善支付制度,2020年下半年将逐步推开106种按病种付费医保支付改革。不对深化医保支付制度改革。

  五是完善监管机制,规范服务行为。医疗保障的监督管理始终是确保医保安全运行的核心工作。医疗保障局始终把医疗服务监管和基金运行监管作为医保制度持续健康发展的关键环节,常抓不懈,不断完善监管机制。建立了准入退出机制,强化履约行为的监管,通过对履行服协议的评估,形成动态的管理。建立了督导检查机制,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网络与现场、专项与一般相结合等形式,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督导检查。建立运行分析机制,定期对医保基金运行情况进行分析研判,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2019年以来,医疗保障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上级决策部署,牢记初心使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锐意改革,攻坚克难,推动医疗保障领域各项制度完善、政策落实到位,医疗保障工作服务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2020年,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69.34万人,参保覆盖面稳定在99%以上。其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5.71万人,在职职工4.15万人,退休人员1.56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63.63万人。

  基金收支情况

  2020年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收入34602.15万元、总支出26948.74万元。其中2020年上半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3969万元,统筹基金收入2229万元;基金支出4830万元,统筹基金支出2638万元;个人账户支出2192万元,当期累计结余11065万元,其中统筹基金当期累计结余8563万元,个人账户当期累计结余2502万元。

  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30633.15万元,支出22118.74万元,其中统筹支出20465.96万元,门诊支出1652.78万元,当期累计结余11742.53万元。

  (三)医疗救助和医保扶贫情况

  医保局承接工作后,扎实开展医疗救助及医保扶贫。2020年资助14489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员8185人,民政救助类人员6304人,由政府代缴参保费用362.23万元。2020年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率达到100%。

  2020年,政府财政投入597万元用于医疗救助。根据许昌市医保帮扶要求,市县财政投入医保帮扶资金449.52万元切实解决困难群众因病返贫、因病致贫问题。为更好的助力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政府投入1185.09万元为其购买健康扶贫险,加大医保脱贫攻坚力度。

  上半年医疗救助3797人次,补助228.2万元;医保帮扶9736人次,补助115.65万元;医保扶贫报销42129人次,报销1816.13万元。综合报销比例到达到84.74%以上,有效提高了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

  (四)实施2019版医保药品目录落实药品带量采购

  实施2019年版河南省医保药品目录,涉及西药和中成药共计2987个,其中西药1424个、中成药1445个(含民族药101个);协议期内谈判药品部分118个 (含西药 95个、中成药23个);国家标准的中药饮片892个。有效的满足参保人员基本用药需求。

  自2019年起落实药品带量采购政策,在实施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的57个中选药品中,其中第一批25种,采购金额172.09万元,中选前售价1403.11万元,药品价格下降节约医保资金1231.03万元,集中采购中选价与我省2018年的平均采购价相比,平均降幅为43.77%,如恩替卡韦分散片从10.82元/片降低到0.196元/片,降幅达98.19%;第二批32种,采购金额160.13万元,中选前售价约800.46万元,药品价格下降节约医保资金640.32万元。

  (五)强化医疗保障基金监管

  自2019年起,持续实施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共现场检查定点医药机构161家,查处违法违规违约医药机构94家,其中暂停医保协议43家,截止2020年上半年共追回资金8.7万元。

  四、深化医疗保障体制改革推进医保工作高质量发展

  今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意见的出台,对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推进医疗保障工作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

  (一)坚持不断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

  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是围绕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制度,增进民生福祉出发,着眼于加快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遵循应保尽保、保障基本的原则,做到基本医疗保障依法覆盖全民,坚持量力而行,实事求是确定保障范围和标准;遵循稳健持续、防范风险的原则,科学确定筹资水平,均衡筹资缴费责任,加强统筹共济,防范基金风险:遵循坚持公平、筑牢底线的原则,逐步缩小待遇差距,增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保障:遵循治理创新、提质增效原则,不断提高医疗保障管理社会化、法治化、标准化、智能化水平;遵循三医联动、协同高效的原则,增强医保、医疗、医药改革的联动协同性,强化医保对医药服务领域的激励约束作用,不断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

  (二)健全筹资机制确保基金稳健可持续

  完善的筹资机制是医疗保障制度可持续的基本保证。一是完善筹资分担和调整机制,均衡个人、用人单位、政府三方筹资缴费责任,加强财政对医疗救助投入。二是巩固提高统筹层次,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市地级统筹做大做强基金“池子”,增强基金抗风险的能力。三是加强基金风险防范,实行医疗保障基金收支预算,加强基金运行管理,健全基金运行分析、风险评估、预警和防范,确保基金运行稳健可持续。

  (三)不断完善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机制

  医保支付是保障群众获得优质医药服务、提高基金使用效率的关键机制。一是强化医保协议管理。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医药机构纳入协议管理范围,建立健全跨区域就医协议管理机制,加强对定点机构履行协议的监督考核。二是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逐步建立按病种、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为主,按床日、按人头付费等协同发展的多元复合型支付方式。三是完善医保基金总额预算管理。建立以保证质量、控制成本、规范诊疗为核心的医疗服务评价与监管体系。引导定点医疗机构由被动控费向主动控费转变,确保医保基金平稳运行,更好的保障人民群众基本医疗权益。

  (四)建立健全严密有力的基金监管机制

  始终把维护基金安全作为首要任务,不断织密扎牢医保基金监管的制度笼子,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一是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按照医保基金监管相关法律法规,推动依法监管,推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严肃追究欺诈骗保单位和个人责任,坚决打击欺诈骗保、危害参保群众权益的行为。二是创新基金监管方式。实行监督检查常态化,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发现和处置线索,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医药费用、费用结构等信息。三是建立内外联动的综合监管体系。充分发挥医保公共服务机构监管、部门协同监管、第三方力量监管和社会监督的作用,强化医保基金监管能力。

  (五)协同推进医药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协同推进医药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任务,充分发挥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在深化医药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引领作用,推动解决医疗服务体系领域深层次的问题。一是持续推进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改革。按照招采合一、量价挂钩,以带量采购的原则,全面推进我市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二是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建立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科学确定、动态调整的机制。三是促进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建立三医联动的考评体系。

  (六)不断优化医疗保障公共管理服务

  按照国家和我省医疗保障局相关要求,一是推进医保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工作。统一医疗保障业务标准和技术标准,目前我市已完成医保系统工作人员、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医保医师代码、医保护士代码赋码工作。省市已实现疾病诊断、手术操作分类代码,医疗服务项目分类与代码,医保药品分类与代码,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与国家标准代码的对照工作。形成跨区域、跨层级、跨部门的“通用语言”,为建立全国统一、高效、兼容、便捷、安全的医疗保障信息系统打下基础,解决数据鸿沟、信息孤岛等突出问题。二是优化医疗保障公共服务,推进医疗保障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受理、一单制结算工作,进一步实现简化办事流程,方便群众办理业务。三是加强经办能力建设。构建统一的医疗保障经办管理体系,大力推进服务下沉,实现我市市、镇(街道)、村(社区)医疗保障服务业务的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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