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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内生动力是根本

时间:2022-12-09  来源:  作者:禹明蒙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并提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强调“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如何才能让“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村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成为农村发展新景观?内生动力是乡村振兴的根本。

  产业是物质基础。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目前,我国农村产业仍处于小规模经营阶段,其不足之一就是生产率低且成本偏高。集体经济作为现代经济组织形式,有利于弥补目前农村产业发展的不足,实现农村农民的共同富裕。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应充分发挥“农民作为实践主体”的功能性作用,提升农民合作社质量,强化科技创新,支撑乡村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

  人才是关键。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乡村振兴,要靠人才、靠资源。要着力抓好招才引智,促进各路人才‘上山下乡’投身乡村振兴。”在人才培育与吸引上,不仅要培养本土人才,还应鼓励外出能人返乡创业。一方面,返乡青年运用“互联网+”,助推农业产业转型升级,构建数字化乡村发展方式;另一方面,他们通过短视频生产,建构传统文化习俗的集体记忆空间,唤起了更多群体的情感共鸣,成为城市与乡村交流互动的黏合剂,形成身份的“双重认同”。

  文化是引擎。文化振兴,是乡村振兴的灵魂。乡土社会是以地缘和血缘为纽带形成的文化空间。深入挖掘、保护和传承优秀传统乡土文化,重塑农民对“根”文化的本土认同,推进乡土文化的自觉自醒。利用“互联网+”,打造文化数字化战略,形成物理空间与虚拟空间的传播共振,实现乡村地域特征与传统文化的现代意义再生产。

  治理是保障。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推进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增强城乡社区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实效”。实现乡村善治,需要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坚持党建引领,推进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持续健全乡村治理体系。

  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是广大乡村和人民群众的美好愿景,需要每个人共同参与,“扎实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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